关于表彰王松林通知见义勇为的事迹通报

发布 2019-07-29 23:32:35 阅读 1578

关于表彰王松林通知见义勇为的事迹的通报。

各部(室)青年工人王松林到我厂以来、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均得到线长及全体员工的好评。

2023年11月25日。王松林同志下班途径广州登丰北路时,看见一个歹徒抢了一位女青年的皮包后逃走。小王跳下车截住歹徒并把他抓住,但被另一个随后接应的歹徒从背后扎了一刀,小王大臂受伤,但紧紧抓住歹徒不放。

随后闻讯赶来的几位民警和保安将两个歹徒抓获归案。

面对歹徒的恶劣行径,王松林同志毫无畏惧,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鉴于王松林同志工作的积极表现及其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先进事迹,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一、为表彰王松林同志先进事迹,特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在公司内予以通报表扬。

二、根据公司《关于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岗位突出贡献(附加分)中规定:凡做出突出事迹,被公司通报表扬或**表扬的,奖励人民币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公司号召全体员工向王松林同志学习,学习他的见义勇为精神,不图回报。乐于助人。

认真负责的精神。并将这种精神化为工作动力,搞好本职工作特此通报。

机械厂宣传部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