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环保检查主要要求

发布 2019-05-25 17:11:15 阅读 7588

钢铁企业现场监察主要要求:

一、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的污染处理设施必须稳定运行,废气、废水和噪声等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准备好季度监测报告)。

二、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或综合利用的,应当提供最终排放去向说明或与综合利用单位的合同。

四、从厂房、料场、固废堆放场、道路等向大气中散逸的无组织烟粉尘必须得到有效控制,厂区整体环境必须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五、脱硫设施必须运转正常,中控系统能够全面反映实际运**况,各项台账(包括运行记录、事故记录、加药量记录、副产品产销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等)健全,主管人员能够熟练说明情况,并能熟练操作各项技术设备。

六、准备好上年度的排污费缴纳回联和监察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单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