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党建1234工作法方案

发布 2019-05-26 18:27:55 阅读 8228

关于在全县推行机关党建“1234工作法”的。

通知。各党(工)委、各机关党支部:

今年是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头”,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推行机关党建“1234工作法”。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机关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机关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各级机关完成各自职责、促进机关建设、保持政令畅通的重要保证,对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是应对环境考验,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成效,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只有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先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

1、建设组织健全、人员配备适当、结构合理的“一个支部班子”,强化领导班子建设。

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规定,坚持选配党性强、作风正、思想政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担任党支部班子成员,特别注重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按职数规定,合理控制党支部成员数量。对于因工作调整、调动等原因出现的支部成员空缺,要按程序及时补齐。

要结合部门实际和工作实际,对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科学分工和明确职责,有效调动党支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抓好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支部成员抓党建工作的水平。

2、开展党组织实事承诺和党员岗位承诺“两个载体活动”,强化作用发挥。

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党组织实事承诺和党员岗位承诺“双承诺”活动,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党组织实事承诺,就是机关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从实际出发作出承诺。承诺要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全县“两区”建设、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重点在招商引资、行政审批、包村增收、帮贫扶困等方面作出承诺,承诺要具体实在,要经得起检验。

党员岗位承诺,就是机关每一名党员都要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出承诺。要把增强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帮扶弱势群体作为承诺的重点。各单位要设立承诺公示栏,将党组织实事承诺和党员岗位承诺的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要规范“双承诺”活动的运作程序,建立“科学定诺、积极践诺、组织督诺、群众评诺”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承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构建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服务党员等“三项工作机制”,强化党员管理。

建立健全党员教育机制。党员教育要着眼于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等四个方面内容。要整合教育资源,有效运用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积极拓展党员教育的途径。

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周宝贵等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来教育引导。要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

建立健全党员管理机制。党员管理要以规范组织生活为重点,着力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和发展党员制度等四项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要根据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三会一课”的内容,在方式方法上要努力把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和生动性融为一体。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议内容可根据各单位实际和不同时期的要求调整和充实。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的重要依据。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各支部都要建立流动党员台帐,每半年开展一次外出流动党员普查,随时掌握每个流动党员的去向、具体工作、生活情况,****和教育培训学习情况。落实发展党员“一推两考三公示六审查”制度。严格把好“入口”关,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把真正优秀的各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

建立健全服务党员机制。要在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建立健全党员关怀、激励和帮扶机制,全面贯彻“四必访”要求。四必访,即党组织在党员受到表彰或提拔使用时必访,党员生病、亡故或党员家庭发生变故时必访,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访,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访。

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走访慰问、资金帮扶等多种形式,解决党员干部困难困惑、后顾之忧,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4、完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考核述评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等“四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系统党(工)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是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要主持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班子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明确分工。要坚持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要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逐步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考核述评制度。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面推行半年一次的书记抓基层党建“面对面”述评制度。述评要严格“三述三评”程序进行:

三述,即下级党组织书记围绕基层党建工作,述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述存在问题和差距不足,述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三评,即上级党组织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综合评价。注重考核、述评结果的运用,将考核、述评工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考核末尾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约谈,充分调动各级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阵地优势,认真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了解沟通,注重解决机关干部员工思想认识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谈心走访、送温暖等多种途径,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不断创新工作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把思想教育内容贯穿其中。要积极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减轻工作和生活负担。

要充分调动工、青、妇各方面力量,落实责任制,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民主监督制度。党支部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况,党组织履行职责、经常性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党务公开的时间可根据公开内容分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随时公开,公开范围分对党内公开、对党外群众公开和先党内后党外公开。

要通过强化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反馈落实,严格考核追究等制度,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构筑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平台。要健全党内外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定期听取群众对党员意见制度,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谈心制度、走访制度,提高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推行机关党建“1234工作法”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机关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强化督查指导。各党(工)委要抓好本系统推行机关党建“1234工作法”的检查指导工作,县委组织部也将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3、注重示范带动。要选树工作典型,通过组织工作推进会、流动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推行机关党建“1234工作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全县机关党建工作上水平,上档次。

4、注重工作实效。要通过推行机关党建“1234工作法”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不断推动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真正达到抓党建促发展的目的。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