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环境方针 目标 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改稿

发布 2019-05-05 02:14:55 阅读 8458

目录。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相关文件。

6. 记录。

1.目的。为建立、实施与改进公司的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管理方针、目标、指标以及为对确保目标、指标而制定的环境管理方案的管理,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的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

.职责。3.1总经理制定公司的环境方针,并负责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批准。

3.2 管理者代表组织环境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负责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审核,并监督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的实施。

3.3办公室制定公司办公区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报工程管理部。

3.4各部门制定本部门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报工程管理部。

3.5工程管理部是本程序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负责将批准后的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分解下达给各部门贯彻、落实。

3.6公司财务部应对环境投入专门建立帐本,以确保环境方面的资金投入量。

4.工作程序。

4.1 环境方针。

4.1.1 环境方针的制定。

公司总经理以保护、改善环境和节约能源为目的,针对公司实际情况,适当考虑相关方的要求,制定环境方针并形成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

4.1.2 环境方针应确保:

1)适合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规模以及环境影响;

2)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做出承诺;

3)对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出承诺;

4)为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指标提供框架和基础;

5)与公司其他方针保持一致,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传达到全体员工。

6)向社会公布便于相关方获取。

4.1.3 环境方针的更改。

每一次管理评审,需对环境方针予以重新评价。环境方针需要更改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形成文件后重新传达。

4.1.4 环境方针的宣贯。

1)通过管理手册的分发,公司内部刊物、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对公司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方针宣贯;

2)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环境方针培训,以确保对方针的充分理解。

4.2 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制定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1)符合公司环境方针;

2)体现环境污染的预防;

3)符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已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

5)可选的最佳环境技术,以及财力、运作的可行性;

6)相关方的观点和要求;

7)实施的进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者和协助部门,明确完成的时间表),以及可调整性的要求;

8)体现方针的逐层分解,量化后纳入各相关部门,目标要明确,指标要具体可测量;既有挑战性,又能够完成。

4.3 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审核。

4.3.1各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组织针对本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编制、填写《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一览表》,报送工程管理部。

4.3.2办公室于每年第一季度组织有关部门针对办公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填写《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一览表》报送工程管理部。

4.3.3工程管理部根据上述部门编写的《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一览表》,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编制公司《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4.4“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和检查。

4.4.1公司各级领导要为实现环境目标、指标和实施环境管理方案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专项技术资源。

4.4.2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各部门负责将公司的和本部门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在批准后一周内传达给所属各单位和部门。

4.4.3其他各部门应认真落实环境管理方案,实现本部门、环境目标、指标。

4.4.4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对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检查表》。

在十日内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传递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如果出现不合格,按《纠正预防控制程序》执行。

4.4.5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共同对环境管理方案执**况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检查表》,并由项目部保存。

4.5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评审与修订。

4.5.1每年第三季度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对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进行一次评审。

4.5.2当出现下列情况,工程管理部组织对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增加评审。

1)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化时;

2) 相关方提出要求时;

3) 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完成有困难时;

4) 生产经营和组织机构变化较大时。

4.5.3评审结果要求对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进行修订时,由工程管理部在评审后两周内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研讨,确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修订和更新,更新后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按本程序“4.

3”的规定审批,实施更新。工程管理部将更新后的结果在一周内传递给相关部门或单位。

5.相关文件。

5.1《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2《采购控制程序》

5.3《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程序》

5.4《环境监测控制程序》

5.5《施工过程环保管理程序》

6.记录。6.1《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

6.2《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