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合同 李华 更换

发布 2019-05-06 16:14:15 阅读 8139

外包工合同。

甲方:光正钢结构股份****签订时间:2011年10月3日。

乙方:李华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1、光正钢结构股份****7万吨加工基地宿舍楼、多功能厅矩形管柱;

2、新疆众合股份****高纯铝阳极组装车间钢结构工程钢屋架。

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款规定,就乙方承揽加工甲方钢结构构件等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承包内容:角钢屋架构件、矩形管柱构件从原材料到成品整个过程的加工(下料、拼装、焊接、涂装、现场组装),全部手工焊接。 劳务地点为:甲方生产厂房内。

第二条工程造价。

1、工程单价:(1)光正钢结构股份****7万吨加工基地宿舍楼、多功能厅矩形管柱:加工费400元/吨;(2)新疆众合股份****高纯铝阳极组装车间钢结构工程钢屋架:

加工费1100元/吨。

2、工程总造价:计¥447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柒仟元整)以上总造价为暂估价,其中(1)光正钢结构股份****7万吨加工基地宿舍楼、多功能厅矩形管柱约100吨;(2)新疆众合股份****高纯铝阳极组装车间钢结构工程钢屋架约370吨,最终以最终以实际加工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第三条工期。

1、乙方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工期,工期:按进度计划表执行,延误工期按500元/天考核。

第四条付款方式、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指定专人领用原材料,甲方必须做好材料的发放及出库,严格按公司定额控制材料损耗,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安排构件加工工期,及时上报工期进度,按进度合同安排加工。每月按实际加工量(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并提交加工费发票后进行支付。

加工量按详图实际计算,由系统部确认。

2、结算方式: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工程量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甲方构件员验收确认的构件清单进行核准、结算。

3、乙方应提前将结算量、结算金额报出,并通知甲方前来结算。

4、乙方应提供附件:

1)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出具全额加工费发票。

2) 发票应:

注明: 单位名称货物名称。

支付支票必须和开发票单位名称一致。

3)乙方在货物发运后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凭证:

详细的发货清单。

发票。由乙方开出的货物数量及质量保证书。

由乙方办理的第三方检验证书(如需要)

详细的书面结算单。

4)货款支付期内若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缺少必要的拒以验收的技术资料,将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货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乙方完整的蓝图壹套。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部加工设备。

3 )、甲方为乙方提供焊条、焊丝、油漆等全部辅材, 按公司标准成本定额控制,由制造部生技科负责监督。

4)、按合同规定支付结算款。

5)、甲方负责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要以书面的形式立即通知乙方,因变更带来的材料增加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的原因影响工期,按实际延误的工期顺延。

6)、甲方在提货时,对提取货物应进行清点、检查。

2、乙方责任:

、乙方承担合同范围内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包括放样、成形、焊接、校正、防锈底漆涂装两遍。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标准及甲乙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进行生产制作,材料损耗:钢板控制在3%以内、角钢循环拼接,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甲方通知乙方更换或归还图纸后,三天内乙方必须把图纸退还甲方,否则按照50元/a4标准扣款;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并得到甲方的认可的施工进度进行制作,不得随意拖延工期。

、乙方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爱护甲方提供的设备,不得损坏,如有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

索赔。在货物运达交货地点之后九十天内,若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不符合本购货定单规格,或缺少产品检验合格证、规范等必要的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资料的种类和份数),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货物或要求赔偿或索要技术资料,且所有费用(如验收费、装卸费及资料邮寄费)均由乙方负担。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因质量低劣而损坏,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立即通知乙方并提出更换或索赔要求。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予以处理。必要时,甲方可自行处理,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7)、 乙方按照图纸要求的材料制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材料代用。

第六条工程质量。

1、乙方应按照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及相关业务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施工。

2、乙方应严格保证钢结构加工件的质量,加工产品严格验收,产品必须附全套质量检验资料。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乙方提出的设计图纸错误必须尽快解决。

4、乙方保证货物系全新的且各方面符合本合同的质量和数量要求,成品的保护,特殊材料必须进行包装。

第七条工程验收及交工资料。

1、验收:乙方钢构件制作完毕,自检后报甲方按技术标准检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制作方面的原因给安装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现场返修或重新制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在钢构件显著位置标明钢构件编号。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中途单方面撤消购货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未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价的百分之十补偿给对方;其违约金、补偿金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结算。

2. 乙方应按期交货,如不能如期交货,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迟交货违约金将从甲方的付款中扣除,而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按每天合同总价的2‰计算,若第四天公平不具备交货条件,导致甲方提不了货,扣乙方该部件合同金额的10%。

如因乙方制作拖期,甲方有权协调到第三方进行生产,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产品制造质量达不到甲方技术要求时,引起甲方的用户在安装、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派生消缺费用及延误安装周期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直接、间接费用,由此给甲方所造成损失,甲方将保留其索赔的权力。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七天仍然不能交货,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尽管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终止前的违约责任。

4. 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下应视**货物全部不合格(1)所供货物不合格品在价值上占合同总价的20%的;(2)所供货物不合格品在数量上占总**量的10%的。对于出现上列任一情况,供货商应马上退货,并在7天内退还所付货款,并办理退货手续,如7天内不及时办理,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全部处理该货物,处理所得额全部归甲方所有,除此之外,还要收取合同总价7%的管理费、场地占用费,其他索赔费用(如误工费)另计等。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交由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法院仲裁决。

第一十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加工件交货完结帐后合同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