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保证书上面的年限是产权年限吗

发布 2019-05-08 14:18:55 阅读 6764

房屋产权年限与房屋使用年限

(1)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即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是物权的一种。

(2)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 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这里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 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篇二: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购买商品房你会看房屋**,看地段、看户型、看楼层等很多因素,但是你关注过你的房屋产权年限吗?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销售住宅时会对外说产权70年,销售商铺会说产权40年之类的,但是你的房子真的有年吗?房屋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呢?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房屋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的。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产权年限从批地之日算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

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

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买房关注房屋产权年限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房屋产权年限缩水会让购房者饱受损失。篇三:给你看看吧什么是房屋产权年限!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年限

有关房子,多看看吧

误区一:房屋产权可以保值、增值?

房屋自身的价值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房地产增值指的是土地的增值。土地永远是国家的,因此增值不是个人房产的增值,而是国家拥有的土地的增值。产权人只有在短期内在适当时机将因经济发展而****的房屋**,才能兑现增值。

这种投资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也是不容易把握的。

误区二:房屋产权可以传给子孙后代?

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再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专卖给客户。国家规定土地产权绝对不出让,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70年。

房地产开发商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50年。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家开发商会向客户说明他**的只是50年的房产,50年后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届时,如客户或开发商依然想拥有房产,则须再补交以后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费,当然那时土地已经增值了。

从这一点看,产权和使用权都不是永久的。

误区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

事实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产权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

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房产产权期限缩水”的问题。

误区四:70年后,还是自己房子的主人?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

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

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