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建设工程通用版本

发布 2019-06-05 20:02:55 阅读 1772

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关有安全文明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发包人权利义务。

1、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组织机构,并严格招待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发生事故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承包人权利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承包人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事故发生时积极组织抢险,并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

3、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现存在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和防火设计规范,及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意见。

4、承包人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5、承包人应当注意保护相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设施,及时妥善地也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6、承包人应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安全文明监督检查,依法输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各种批准文件。

二、相关责任。

1、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本协议地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由此而引起地一切费用支出、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概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参与质量安全事调查处理而对外支出的各种费用(含罚款),由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时直接扣除。

2、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该期工程合同价款的万份之一至万分之五的范围内承担违约金。

三、其它。1、本协议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有关安全文明条款若与施工合同有矛盾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其中发包人一份,承包人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日起生效。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二○一三年月日。

施工班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

8 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无防护设施的高空 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要受处罚。9 班组长应积极配合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会议活动,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做到排除隐患 安全生产。10 安全责任制。1 施工队队长。施工队队长是各自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