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7 6 1病案室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发布 2019-06-11 11:23:35 阅读 1852

一、加强病案保护。

1、严格执行借阅、复制规定 ,复制病历一律填写申请单并出示相关证明或委托人证明方可办理。

2、本院医务人员进行科研教学一律在病案室阅读不外借。

3、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病案利用接触范围。

4、未经患者同意 ,病案不允许他人或组织阅读。

5、监督科研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中 ,未经患者本人同意 ,不得用患者的真实姓名、片对外公开报道 ,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监督。

1、加强病案管理 ,严格按规定收集、理、档 ,防止病案丢失 ,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 ,在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2、维护病案安全、实、始性 ,不允许任何组织、人篡改病案内容和外形特征 ,也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鉴别”病案。

3、加强监督管理 ,由专人负责 ,明确监督职责 ,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 ,要定期进行检查 ,对于违规行为 ,要采取及时纠正 ,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 ,对给单位或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 ,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病案管理者因工作关系对每份病案都要进行收集、整理、查、订 ,对病人的隐私了解的较多 ,因此 ,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保密权就成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 ,守口如瓶 ,不得外泄 ,不得张扬 ,任意传播 ;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