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与纠正预防措施的区别

发布 2019-06-13 22:58:35 阅读 8843

三、采取预防措施不能表明组织的能力不足。

预防措施的实施对象是潜在的不合格,其目的在于防止其发生。如果采取预防措施后,没有发生不合格,说明组织的能力是满足要求的。组织采取预防措施的原因,是发现其过程能力表现为恶化的趋势,不能表明其能力不足。

“持续改进”和”纠正和预防措施”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一直都认为持续改进是质量达到要求后的进一步提高,而纠正和预防措施则是已发生不合格或有潜在不合格时采取的改进措施,那么,持续改进包括纠正预防措施吗?

还有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也是有区别的。纠正措施是为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预防措施是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持续改进:增强满足要求的能力的循环活动(见iso9000第3.2.

13条),制定改进目标和寻求改进机会的过程是一个持续过程,该过程使用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数据分析、管理评审或其他方法,其结果通常导致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也就是说持续改进的输出就包括了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