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钢结构成品保护措施 最终版

发布 2019-06-14 09:57:15 阅读 3231

配合总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不同部位编制成品保护方案,并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我司对钢结构成品的保护和交接责任。

确定以我司为主的成品保护责任,定期组织施工队伍班组进行成品保护意识教育,使施工人员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就是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自身荣誉和切身利益,同时明确各区段、施工队伍成品保护责任人,接受总包对我司成品保护工作协调监督。

本工程施工周期长,钢结构物资设备种类繁多,与其他专业交叉流水作业多,各专业施工队伍多,成品保护量大,成品的保护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必须高度重视成品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为此,我司将建立健全的以项目经理为首、各职能部门联动的成品保护责任机构——“成品保护小组”,并与其他专业进行协调,有纪律、有秩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确保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

本工程钢结构成品保护小组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如下图所示。

图14.2-1成品保护小组管理体系及职责划分。

该机构将从成品保护的事前策划(如保护方案的编制、评审与批准)、事中控制(如工作面的统筹安排、交接检查的落实和互相避让与协调及相关的实施记录)、事后检查(含纠偏和经济补偿确认)全过程进行成品保护的科学管理。

本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详见下表。

表14.3-1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生产过程中,制作、运输、施工等工序均需制定详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防止变形及表面油漆破坏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忽视此项工作对工程顺利开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制定以下成品保护措施。

表14.4-1 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4.4-2运输过程成品保护措施。

14.4-3现场成品保护措施。

表14.4-4 后期成品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