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公司基站电源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发布 2019-06-17 09:48:55 阅读 7790

中国铁塔股份****。

征求意见稿)

中国铁塔股份****。

建设维护部

前言。本规范的编制目的是通过标准化验收要求,满足通信基站电源系统网络建设和工程验收的需要,规范验收流程和验收内容,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明确了通信基站电源系统建设和工程验收的内容:

验收的原则及依据。

验收的内容及范围。

基站电源系统的组成及各部分设备的建设和验收。

目录。1 总则 1

2 验收原则及范围 2

2.1 验收原则和依据 2

2.2 验收内容和范围 2

3 系统组成 3

3.1 基站电源系统组成 3

4 工程验收前检查 3

4.1 环境检查 3

4.2 设备及器材检查 3

5 施工工艺要求 4

5.1 市电引入 4

5.2 交流配电箱(屏) 5

5.3 开关电源 6

5.4 蓄电池组 7

5.5 固定发电机组 10

5.6 太阳能系统 12

5.7 空调 15

5.8 防雷接地 16

5.9 电缆 18

5.10 标签 21

6 工程初验 21

6.1 初验要求 21

6.2 基站电源系统检查测试 21

6.3 初验资料移交 22

7 工程终验 22

8 验收表 23

外观及尺寸 8

外观及尺寸 8

电池标示 9

1.1 为了规范基站电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基站电源系统工程的施工、验收,对于改、扩建基站电源系统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基站电源系统安装工程的安装方式、要求及各种设备规格型号应按工程设计要求执行。

1.4系统中各设备的资产数据在总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系统中各设备的运行数据在总部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进行查询,两者均核实后即可开始验收流程。

1.5 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范,加强施工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应通过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的随工代表)依据本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施工技术监督工作,并组织随工检验。

1.6 施工单位制定的设备安装工艺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范要求,其技术规定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出现矛盾时应以本规范为准。

1.7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规范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办理。

1.8 本规范所列的各项测试,其相关测试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

1.9 本规范未尽事宜参照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10本规范由中国铁塔股份****建设维护部颁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于中国铁塔股份****。

2.1.1验收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已有相关标准。

2、本规范验收组织与流程遵守中国铁塔股份****已有制度。

3、在满足基本验收项目前提下,重点验收项目选择的原则:

(1)对后期网络运行影响大的指标;

(2)侧重新业务、新功能;

3)有利于后期运行维护;

4)本期工程的特殊场景。

4、在进行实际验收时,可采取资料复核、现场检查测试、记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不具备测试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可直接利用厂验报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随工验收报告、现有标准测试报告、全网联调结果记录以及集团统一组织的测试等相关结论。

2.1.2验收依据。

1、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原邮电部、原信息产业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2005);

4、国家通信行业标准,yd5039-97《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

5、工业与信息化部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yd5191-2009);

6、电信运营企业现有验收规范和测试规范。

2.2.1本验收规范主要对基站电源系统的市电引入、交流配电箱(屏)、开关电源、蓄电池组、太阳能系统、固定发电机组等的施工工艺情况及整个系统性能指标进行验收。

2.2.2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质量、系统功能及系统性能等的测试,对工程档案、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化情况、工程决算上、资源资料等方面内容的检查。

2.2.3现场验收时应按规范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竣工检验项目表。

基站电源系统由交流配电箱(屏)、开关电源(含交流配电单元、整流模块、监控模块、直流配电单元等)和蓄电池组(或蓄电池组+固定发电机组)组成---简答。

4.1.1基站电源系统工程使用的器件及材料安装环境应保持干燥、少尘、通风,严禁出现渗水、滴漏、结露现象。--判断。

4.1.2建筑物楼内电源系统和防雷接地设施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4.1.3基站电源系统工程防火要求应满足yd5002—2005《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4.1.4基站电源系统工程应满足国家通信行业标准,yd5039-97《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要求。

4.2.1开工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器件的规格型号及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判断。

4.2.2设备、材料和器件的规格型号及数量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规格型号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无受潮、破损和变形现象。

2、材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判断。

3、器件的电气性能应进行抽样测试,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进网技术要求。

4、工程建设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器材。当器材型号不符合原工程设计要求而需作较大改变时,必须征得设计和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判断。

5、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件应由建设单位、供货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鉴定,并作好记录,由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解决。

当基站市电引入采用10kv高压架空引线时,应设有专用变压器。变压器高压输入电缆采用铠装电缆,长度要求≥200m,铠装电缆两端应就近(接地)。-填空。

当基站采用380v/220v交流电源引入时,室外交流供电线路宜采用(套钢管)或(铠装直埋地)的方式引入机房,埋地长度要求在(15m)以上,钢管或铠装电缆两端钢带应(就近接地)。-填空。

郊区、高山基站交流电缆应采用水泥包封直埋方式进行敷设。敷设要求如下:--问答或填空。

1、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人行道下不应小于0.7m,车行道下不应小于0.8m。

2、 敷设时,应在电缆上面、下面各均匀敷设100mm厚的软土或细沙层,再盖混凝土、石板或砖等保护,保护板应超出电缆两侧各40mm。

3、 电缆穿过下水道等时需穿钢管保护,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4倍。

电缆敷设示意图如下:

5.2.1 安装。

2.0.2 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规定,其偏差不大于(10mm)--填空。

2.0.3 安装的设备,附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0.4 设备结构应无变形,表面无损伤;指示仪表、按键和旋钮、机内部件无碰损、无卡阻、无脱落、无损坏。--填空。

2.0.5 开关应运转灵活、接触牢靠、无电弧击伤。

2.0.9 部件组装要稳固、整齐一致、接线正确无误。

2.0.10 机架与部件接地线要安装牢固;防雷地线与机框保护地线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

5.2.2通电测试检验。

5.2.2.1 设备通电前的检验。

3.1.2 接触器与继电器的可动部分动作灵活无松动和卡阻,其接触表面应无金属碎屑或烧伤痕迹。

3.1.3 接触器的灭弧装置完好。

3.1.4 布线和接线正确,无碰地、短路、开路、假焊等情况。机内各种插件连接正确、无松动。

3.1.5 各种开关、熔断器容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1.6 机架保护地线连接可靠。

5.2.2.2 交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3.2.1 能自动(人工)接通、转换“市电”和“油机”电源,指示信号正确。

3.2.3 各种电压、电流测试显示正确。

3.2.4 事故、过压、欠压、缺相等自动保护电路应能准确动作并能发出指示信号。

5.3.1 安装。

2.0.2 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规定,其偏差不大于10mm。

2.0.3 安装的设备,附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0.4 设备结构应无变形,表面无损伤,指示仪表、按键和旋钮、机内部件无碰损、无卡阻、无脱落、无损坏。

2.0.5 开关应运转灵活、接触牢靠、无电弧击伤。

2.0.9 部件组装要稳固、整齐一致、接线正确无误。

2.0.10 机架与部件接地线要安装牢固。防雷地线与机框保护地线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