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19-06-18 06:32:35 阅读 9644

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基层单位建设,强化教学管理,经研究,决定启动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各学院(教学单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本评估方案在指标设置与评价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如有修改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务处,以便对本评估方案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方案(试行)》

2:《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0年1月6日。

附件一。南京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试行)

教研室是教学的基层组织,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直接肩负着组织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管理及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等重要任务。抓好教研室建设,对于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系,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制订本评估方案,对教研室的常规工作进行评估。

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通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以评估指标要求为建设目标,使教研室教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2.通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使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我校教研室工作现状,为各级管理部门加强和改善对教研室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提供依据。

3.通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校、院、教研室的**评估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估组织机构及职能。

各学院、教学单位成立评估小组。各学院、教学单位评估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或教学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担任,组员由教研室主任及其它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是负责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考核和测评。

三、评估对象、时间、方式。

1.评估对象:各学院(教学单位)教研室。

2.评估方式:教研室自评与学院(教学单位)评估。

3.评估时间: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

四、评估步骤与要求:

1.教研室自评:

各教研室根据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准备支撑材料和备查材料,归档存入教研室教学档案。

教研室依据指标体系,对本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进行自查自评,做出总体评价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学院、教学单位。

2.学院(教学单位)评估:

各学院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组织学院(教学单位)评估小组根据各教研室自评情况,对本学院(教学单位)的教研室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教研室,督促教研室不断完善各项建设。

听取各教研室主任自评汇报。

查阅有关附件材料,核实自评报告内容并进行集中评议后,形成评估初步意见并反馈,教研室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0年1月6日。

附件二。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结论及标准。

一、本方案共设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共26项【其中重要指标(带★★)12项,一般指标14项】,另设“特色与亮点”项。评估时二级指标得分为最后的得分单位,每个二级指标满分10分。指标体系中给出a(≥9分)、c(≥7分且<8分)两个等级标准,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时可对照相应的等级标准,根据实际符合程度在相应的分值范围内打分。

二、评估满分为100分,另外“特色与亮点”视实际情况给予1—10分的加分。评估总得分=∑(二级指标得分×本指标权重)+“特色与亮点”得分。

三、教研室评估结论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标准如下:

1.合格标准为c级;

级≥90分(其中重要指标≥45分);b级≥80分(其中重要指标≥40分);c级≥70分(其中重要指标≥35分);低于70分为d级。

3. 近两年出现过教学事故的,不能被评为优秀教研室。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汇报材料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 各位朋友 大家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促进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根本保障。我公司在州 市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开展了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就活动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在座的各位专家汇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