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收入确认条件及房地产出租

发布 2019-07-06 10:02:35 阅读 9482

收入确认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开发产品己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

2己与客户签订房屋销售买卖合同,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3房屋己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4房屋开发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5房屋经客户验收,买卖双方办妥房屋移交手续。

房地产出租。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和土地,除作为商品对外销售和转让外,还可以对外出租,以收取租金作为获利手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于在项目开始前就己经确定出租并签订租赁协议的房地产,应在项目开发完成后将其实际成本从“开发成本”账户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账户;企业开发建成后用于出租的房地产,应于租赁协议签订后将其实际成本从“开发产品”账户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账户。此外,对于房地产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根据实际情况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