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发布 2019-07-09 08:57:55 阅读 3557

根据2007年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制定我院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 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

1) 化学监测:根据消毒剂、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戊二醛每周监测。

2) 生物监测: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如75%酒精、碘伏、84消毒液等,使用中**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剂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一次,如2%戊二醛,应无菌生长。

2、 使用中消毒、灭菌物品生物学监测。

使用中无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主要物品:棉球、棉签、纱布、镊子、换药碗、持物镊等,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后的物品应每季度抽样监测,如湿化瓶、引流瓶、体温表、口服药杯等,接触黏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cfu/g或100cm2,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接触**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或100cm2,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3、 压力蒸气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

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有记录,化学监测每包进行(指示卡、3m胶带),生物监测每周进行(嗜热脂肪芽孢杆菌自含式菌管),各项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及使用。

4、 紫外线消毒灯监测。

1) 日常监测: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保养记录(每周用70%—80%乙醇棉球擦拭一次)、签名。

2) 强度监测:新灯管安装后使用前要监测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微瓦/厘米,使用中灯管每半年一次不得低于70微瓦/厘米,累计使用时间>700h后应每月进行一次监测。

5、**消毒效果监测。

每季度进行采样,标准:≤5cfu/cm

6、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

每季度对消毒后使用前的地巾、布巾进行采样,未检出致病菌未消毒合格。

二、环境卫生学监测。

监测内容: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

监测科室:手术室、**室、检验室、**室、配液室。

以上由科室兼职监控**承担环境卫生学监测,手术室、**室无菌物品存。

放区,空气、物体表面每月一次,手每季度至少一次,其他科室每季度监测。

一次。洁净手术部新建与改建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及时检测。按(医疗。

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规范采样操作规程,采样后标本于6小时内送到检。

验室,与检验单相对应,字迹清楚,禁止涂改,于每月15日前完成监测任。

务,培养结果不合格项目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三天内完成整改及采样送检任。

务。监测标准:

空气:1、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50333

的要求。2、非洁净手术部、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

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

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3、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室、**室、注射室、换。

药室、输血科、消毒**中心、血液透析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

通病房、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

直径9cm平皿。

物表:1、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

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

2、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室、**室、注射室、换。

药室、输血科、消毒**中心、血液透析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

普通病房、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10cfu/cm

手:卫生手消毒:≤10cfu/cm;外科手消毒≤5cfu/cm

三、质量持续改进。

1、 护理部每月对各护理单元的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一式两份进行反馈,科室限期整改。检查组进行督察。

2、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整改。

3、 各部门每月、每季度检查的情况与奖惩挂钩,责任到人。确保质量的持续改进。

2019年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计划

7 门诊手术室 空气 物表 手 灭菌物品 碘伏 含氯消毒剂。8 急诊科 空气 物表 手 碘伏 含氯消毒剂。9 妇产一科 母婴同室空气 物表 手 灭菌物品 碘伏 含氯消毒剂。10 妇产二科 母婴同室空气 物表 手 灭菌物品 碘伏 含氯消毒剂。11 外一科 灭菌物品 碘伏 含氯消毒剂 12 外二科 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