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个人信息表

发布 2019-07-10 19:16:15 阅读 9702

说明:1、 本信息表中的信息作为学院将来的评职、年终定岗、定级、指导研究生数量、评优等考核依据;

2、 每位教师需要将该信息表电子版提交到所在系,并同时在2007年11月10日前将自己的信息录入到“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信息系统”中,该系统访问**为:

3、 信息表中,2005年到2007年的**、项目获奖等需要准备好原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以便审核。

4、 每位教师登录“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信息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均为自己的职工号,登录时需要输入系统提示的验证码,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

5、 要求每位教师按照系统的要求详细输入自己的信息,由于教师输入的信息需要管理员审核之后才能真正录入到数据库中,为了集中审核管理,所以要求每位教师务必在2007年11月10日前将信息录入完毕,以便学院及时掌握和管理每位教师的信息,谢谢大家的合作;

6、 由于该系统使用的是学院自己的服务器,还没有通过外网访问的权限,所以要求每位教师只能通过校园网在校内访问(在家属住宅区内不能访问)和录入信息。

一、基本信息表。

二、科学研究。

注:① 按年度排序。

“完**(*)括号内填写署名次序。

“检索号”栏中若**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检索号;否则填写“[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出版年期]”,例如:在《高等教育》2006年第8期发表某文章,则检索号为“1000-4203-200608”,其中“1000-4203”为《高等教育》的issn编号。

注:① 按年度排序,“专利”专指发明专利。

“国际标准书号”填写时以isbn为开头,例如:“isbn7-302-03778-7”。

科研奖励“项目名称”填写要求与获奖证书中一致。

“项目完成单位或人(*)括号内填写署名次序。

三、人才培养。

注:① 选择本学科在人才培养领域主持的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励和成果,如:优秀教学(材)成果、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品牌特色专业、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不要超过20项 。

“获奖(主持)人(*)括号内填写署名次序。

注:①限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出版的专著。

四、学术交流①

限填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学术会议、讲学(报告)和国家交流项目科研奖励5项,按重要性顺序填写。

五、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