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发布 2019-07-13 07:47:35 阅读 5436

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组做好技术交底,做到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地下管网及周围建筑物的详细情况。并制定出相应的保护加固措施。

1.2保护措施。

1.2.1对仍保留的地下油管线等施工前应了解其是否与拆除管线完全隔断开,以保证在用火过程中不出现意外事故。

1.2.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周围管网的安全,遇到不明地下障碍物,立即停止施工,在探明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1.2.3在既有建筑物附近施工时,不得大量抽取地下水,防止因地下水位下降使周围地基下沉,造成建筑物开裂。

1.2.4重型施工机械不得在铁路等设施处碾压。

1.2.5取土场离既有房屋、火车轨道较近时,开挖面离房屋、火车轨道要有足够的距离。对施工附近的建筑物设置观测桩,当周围建筑物地基有下沉、位移趋势时,及时采取措施,以免造成事故。

1.2.6地上电线、电缆线和电杆等做好警示牌标志,在工程吊装作业时由起重指挥进行指挥作业,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2.7地上设备和环保绿化等进行必要的围栏保护和进行宣传教育以提高职工保护意识。

1.2.8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和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已完工程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已完工程的质量意识。

1.2.9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被撞或被刮,对路边可能污染的混凝土进行遮盖。

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1.2.10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坏,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1.2.11在雨季施工期间要定期对所建工程进行全面、仔细的组织检查,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要随时组织检查,对可能出现的工程缺陷要登记清楚,分析缘由,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上报,并立即组织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