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税收宣传成功经验及启示

发布 2019-07-17 00:11:35 阅读 9546

税收宣传是税务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我国长期以来一方面秉承税收宣传工作的传统,另一方面不忘合理扬弃,大胆创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以及税务工作各种元素的变化,税收宣传工作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机遇和挑战。许多新形势、新要求的出现,使税收宣传显现出工作疲软、前进乏力、发展迟滞的状态。

从国际上看,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收宣传方面经验丰富,成果显著,本文将通过简要介绍其宣传经验,从而得出有利于推动我国税收宣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一些启示。

一、世界各国税收宣传经验。

一)把宣传寓于服务之中。

世界各国的税收宣传都把对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宣传放在首位,并着重强调“服务”,是这些国家纳税人自觉纳税的观念深入人心,征纳环境秩序良好。

1.免费提供申报表和延长工作时间。为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以激励人们自觉遵守税法,不少国家的税务局除免费提供申报表外,还在某些地区延长工作时间,请税务人员就有关问题向纳税人进行详细讲解。

2.免费提供**服务。纳税人可免费打**到税务局,询问关于税收方面的信息,索要**或出版物,或询问关于其个人税收账户的信息。

3.个人联系。有关资料表明,美国大约有4500万纳税人是通过纳税人服务系统与税务局联系的,税务工作人员每年都要向税务名册上的纳税人邮寄税务**和说明。

另外海年大约有700万纳税人拜访税务局的办公室,以寻求帮助。

4.志愿者计划。一些国家的税务局为了帮助那些自己不能填写报表又用不起税务**的纳税人,发起了志愿者行动。

志愿者还对老年人提供税务咨询,帮助老年人履行纳税义务,志愿者不领取任何报酬。

二)广泛应用传播媒介。

很多国家和地区税收宣传中,传播手段多样、途径广泛,这也是这些国家纳税观念深入人心的主要原因。

1.免费提供出版物。许多国家的税务局都出版“税务指南”等特殊的税务出版物。

加拿大税务当局为配合实施新的商品和服务税,曾出版过近90种专门的小册子,这些出版物一般都不直接向纳税人收费。

2.利用大众媒介。许多国家都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向纳税人传播信息,如智利的报纸专门刊发税务增刊。

近年来,也有的国家开始利用电子媒介向纳税人提供信息和材料。提供录像带和录音带。一些国家税务机关专门发行有关各种税收问题的录像带,并将这些录像带分发到私人录像带商店,免费提供给消费者看。

墨西哥税务局还把录像带分发到地方税务分局,纳税人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去看。还有的国家为视觉困难者提供录音带。

3.广告委员会。为使宣传效果达到最佳,美国请广告委员会帮助设计税务宣传方案,通过各种**,将“尽早填报,准确填报”等信息传给公众,从而使尽早、准确填报申报单的人数越来越多。

三)宣传与教育紧密结合。

税收教育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得到重视,这种教育往往是涉及面十分广泛,且分门别类,针对不同的个人和群体采取不同的方式,使税收观念深入人心。

1.**宣传。不少国家的税务局都利用**向纳税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一些人们感兴趣的税务话题,使纳税人明白社会如何得益于各种税收,不承担公平税负的人会受到哪些惩罚等。

2.学校设立税务课程。美国有被称为“了解税”的教学计划,对14岁~18岁的中学生进行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是解释征税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填写简单的纳税申报表。

菲律宾对学生教育也很重视,在初中和高中加入税务课程。

3.小型企业税务研讨会。许多国家为初入商界的人制定了这一计划,主要是向他们介绍有关税收信息和提供帮助。

研讨会的课程一般由税务局设计,由税务工作人员在税务局讲授,也可以由税收专家在社区学院或教育中心讲授。

4.税务诊所。美国联邦税务局每年都与商业性的电视台联系,在2月初的一个星期天,通过公共电**道和有线电视网向全国播出“税务诊所”节目。

节目中请纳税人与税务**、会计师和律师讨论有关纳,税的话题,同时安排****,邀请公众参与。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在服务中强化税收宣传。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服务观念,税收服务要深入纳税人中间,诚心诚意听取纳税人意见,掌握纳税人需求,在保障纳税人需求的同事有效进行税收宣传。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从实际出发,科学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手续,认真落实“一站式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远程服务等。

在基层成立纳税服务志愿队伍,是志愿服务成为税收宣传和税收服务中的常态。

二)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宣传与服务免费**,向纳税人提供税法信息,解释税收政策,接受税收咨询。多运用技术含量高的宣传载体,在有影响的广播电视栏目中开设税收固定栏目,拍摄**电视宣传资料,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即使全面地将相关税收信息传递给没提以供宣传。

进一步完善网络,推进网络宣传的“平民化”,在条件成熟时首先为大型企业和重点纳税人建立门户**,为他们提供多种多样个性化的纳税服务。

三)税收宣传与税收教育结合。将税收宣传引入学校,在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的正规系列教育中开设税法课,普及税务基本知识,对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宣传从小做起。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税务教育,如为培训中小学税务教育教师、辅导企业和个人纳税而开办纳税辅导班,从整体上提高全民自觉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