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招商员月工资发放标准的申请

发布 2019-07-18 23:21:15 阅读 3275

内部请示(报告)专用单。

物发字〔2013〕0216号。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部从激励招商员工的角度考虑,在原调整招商员月工资发放标准的基础上,现对招商员月工资发放标准作进一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原则:底薪 + 提成;

二、调整原月工资发放标准:原月工资发放标准为:××元/月,其中绩效工资×××元/月;现调整为:××元/月,其中绩效工资×××元/月;

三、调整原底薪发放标准:原底薪为×××元/月,现调整为:××元/月;

四、招租商铺提成:按首月租金的×××提取,次月计发;

五、调整后月工资发放标准:

1、当本月未招租或没有出租商铺时,本月工资发放标准按×××元/月扣减绩效工资后发放;

2、当本月有招租或有出租商铺时,本月工资发放标准按底薪 + 提成发放。①、当底薪 + 提成小于×××元/月时,本月工资发放标准按×××元/月发放;②、当底薪 + 提成大于×××元/月时,本月工资发放标准按底薪 + 提成发放。

六、此调整建议从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以上申请妥否,请领导批示!

申请部门。经办人(签字。

物业经理(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呈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