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
由**和我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
二、 申请人被认定为贫困生。
三、 名额分配。
根据国家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和有关文件精神,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兼顾各系在校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系,由各系将名额分配到各班,按统一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
班:(10月20日以后)
系:(10月20日-11月初)
院:结果 (11月15日)
发放:(12月4日)
四、 具体流程。
一) 个人提交申请(9月30日以前)
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向系提出书面申请。
二) 所在班级评议(10月1日—11月1日)
1. 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审核贫困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对该生的亲友、同学进行必要的访问调查,了解该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2. 确定本班级获得各档次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提交强有力的证明,评议小组则再次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三) 所在系评议(11月1日—11月6日)
确认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组织评议小组汇总,将相关材料及结果上报到系,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本办法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建议名单后要向本系师生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如无异议,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将候选人认定意见连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处。
四) 学院评议(11月6日——11月11日)
1.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会同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的候选人认定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审定意见上报学院。
2. 学院审批。学院领导对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和审定意见进行复审,将通过的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予以审批。
学院上报。学院将审批意见和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 学院和各系每学期将定期对所有获得助学金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抽选一定比例的助学金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助学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 注意事项。
1. 每次评选均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2.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获助学生(按10个月发放)。学院将根据要求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3. 上报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在11月10日之前完成。
4. 各系上交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和名单要在11月11日之前完成。
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意见表
2011年度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意见表。基本情况。专业班级人数。评选小组的组成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级全体学生选出班级人数的20 成员。评选要求。1 学习成绩合格,原则上不及格科目不得超过二门 社会实践 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遵守宪法,遵守学校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