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 51员工工龄补贴管理

发布 2019-07-20 14:08:15 阅读 4081

tj/a 0251:2012

员工工龄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福利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与企业长期并肩奋斗,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职能。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员工工龄补贴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起草依据根据在岗员工的连续工龄、担任的岗位职务以及对企业的综合贡献度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档确定。

第三章工龄补贴守则。

第四条凡连续工龄达1年(含)的在岗员工,列入公司年初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连续工作至本年度年末,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该福利政策。

第五条工龄补贴标准:

第六条工龄满六年后,所有级别人员在公司每增加一年,补贴增加20元,累计10年封顶。

第七条员工岗位如遇晋升(降级),从当月起按晋升(降级)后相应岗位工龄补贴计算。

第八条工龄补贴适用于连续在岗人员,离职后又复职,按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第九条该政策暂定一年内不变,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效益重新调整修订。

第十条该政策的实施办法由财务部审核,总经办批准,行政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