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及起重机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 2019-07-22 13:56:55 阅读 1752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二、不得将吊载的物体从其它作业者头上通过。

三、不得侧向斜吊。

四、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五、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六、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七、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八、当吊载的物体有剧烈振动时,不得进行起吊与运行作业。

九、不得在吊载的物体重量不清的情况下进行起吊,如吊拔埋置物或斜拉作业。

十、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的任何安全装置。

十。一、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与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十。二、不得在**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十。三、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十。四、注意在吊载作业中附近是否有其它作业人员,以防止出现冲撞事故。

十。五、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物的正上方。

十。六、不得在狭窄的场所和吊载物易倾倒的情况下,盲目操作。

十。七、在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十。八、确认操作地点处于最佳方位后进行操作。

十。九、确认手电门按钮站上的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二。十、确认吊认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二。十一、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二十二,被吊物接近起重机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进正常的起升吊运。

二。十三、当被吊重物降至距地面300亳米处时,应停车确认其安全后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