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设计开发合作协议 史润华律师

发布 2019-08-07 22:06:55 阅读 3650

甲方乙方。现居地现居地。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服装设计开发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品牌介绍及合作期限。

1.双方达成之合作服饰品牌为下称“该品牌”),双方明确该品牌下的服饰设计之上的所有知识产权权利属于甲方所有。

2.双方基于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本协议签订后生效。期满如需续约的,双方再行签订合作协议。

2、该品牌服饰开发费用约定。

1.乙方为该品牌服饰的设计开发工作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万元(小写 )的开发设计费用,该笔资金由甲方根据开发设计实际所需进行使用。

2.前款费用由乙方存放保管。按照本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支付开发费用。

三、开发计划。

1.该品牌服饰下之两款设计,由乙方出资、甲方进行完全自主开发设计。

2.乙方开发设计期间,充分尊重甲方的建议和意见,并在年月

日之前,将该服饰项目下第一款服装设计成型方案交予甲方投放市场;在年月日之前,乙方将第二款服装设计成型方案交予甲方投放市场。

3.开发期间,甲方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开发设计费用。乙方应当与每期服装设计计划开始之前日之内,将该批款项支付给甲方。

具体每期费用的支付限额为:第一期人民币元;第二期人民币元。

4.如遇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情况致使甲方无法按时向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在通知乙方后,可以有日的延迟期限;逾期仍不能完成预定计划,双方协议处理。已收取的设计开发款项扣除甲方必要的开发设计准备工作的费用,退还给乙方。

5.甲方如期提交给乙方的服装设计方案,乙方如有合理理由,可在充分协商的基。

础之上,要求甲方做出必要修改,但乙方不得以甲方之计划方案不具有新颖性等理由拒不支付开发费用。

四、法律责任。

1.甲方承诺所设计开发的相关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特定设计方案交予乙方之后,乙方不得有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该技术方案转让、透露或者其他任何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

3.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开发设计义务时,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便利的义务。

4.在甲方相关服饰的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并投放市场之后,乙方可以按照该服饰投放市场的净收益的15%获得收益。(具体方案由双方再行确定)

5.双方护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如有泄露,守约方可根据本条第六款主张赔偿。

6.双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之行为,需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可继续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五、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2.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附件:甲方开发设计的两套服装的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