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 2019-08-11 04:50:15 阅读 6802

第一条为实现校园内统一的身份认证,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师生充分利用学院的各种资源,规范校园卡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卡系统是学院加强信息化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信息,充分利用校园卡功能,确保校园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条校园卡是由学院统一制作并发放的具有身份认证、图书借阅、小额消费、门禁管理、机房管理、代扣代缴等功能的介质。未经学院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发放具有身份认证、金融功能的证卡。原有的各类卡管理系统应按照统一部署逐步与校园卡系统实现对接。

第四条为规范校园卡的结算与管理,在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成立校园卡管理办公室(挂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下设结算中心(挂靠计财处)与卡务中心(挂靠后勤管理处)。

第五条校园卡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校园卡的规划与建设工作,承担校园卡的日常管理、业务咨询等工作。其中结算中心负责与校园卡持卡人、商户、银行进行资金结算,进行商户管理;卡务中心负责校园卡的发放、现金充值、挂失解挂、销户、商户的接入开通及校园卡接入系统的日常维护。第六条校园卡系统的建设资金由学院专项资金提供。

第七条校园内各消费点均可申请成为校园卡消费系统的商户。各商户不得拒绝师生正常的刷卡消费,不得向持卡人收取任何附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