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008关于申请调整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 函

发布 2019-08-21 03:10:15 阅读 5206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招标事项及相关材料报送贵局,申请对招标方式进行调整,请予以核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等。

二、原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情况。

×项目经贵局安发改审号批复同意建设,核准该项目××事项招标范围为××招标(全部、部分招标)、招标方式为××招标(公开、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委托招标)。

三、两次招标过程。

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单位委托××招标**公司就××项目××招标事项在××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设置及相关依据。

第一次招标过程:报名××家,递交标书××家,开标符合性审查××家合格,评标过程(废标原因)..经专家评审××家合格第一次招标失败。

第二次招标过程:报名××家,递交标书××家,开标符合性审查××家合格,评标过程(废标原因)..经专家评审××家合格第二次招标失败。

×项目××招标事项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

四、申请调整××招标事项。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30号)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对该项目的招标方式进行调整,招标方式由××招标调整为××招标(或不招标)。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