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控制性管理制度

发布 2019-05-01 15:37:35 阅读 9788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 为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 不合格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付款。在库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要立即转至指定仓库或 存放,并立即通知业务部门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三 不合格药品必须分队单独存放,严格执行色标区别,专帐管理,定期盘点 四 凡未立帐的不合格药...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5.4.2对于该报损的破碎 过期失效药品,仓储部门负责人应填写 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分别报质量管理部门 企业质量负责人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公司负责人审批。5.4.3经审批同意该报损的不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清点 封存,并定期当众销毁。业务部门应做好不合格药品的销毁记录,有...

不合格控制管理制度2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 产品质量法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 隔离 标识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对不合格品妥善处理,有效地防止不合格产品以合格产品出厂,维护公司产品质量信誉,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于本公司对原辅材料 过程产品 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第二章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