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试行

发布 2019-05-07 02:33:55 阅读 6907

一、 评价的原则和目的。

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为依据,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对各教学单位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目的是为了以评促建,着力建设,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并为我校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二、校内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权重(总分100分)

评价分值计算方法。

1、 对各项目的评价等级分为a+、a、a-,b、c+、c、c-、d、e。对应的分值分别为:

a+:96-100分 b:81-85分 c+:76-80 d: 60-65 e:0

a0:91-95分c:71-75

a :86-90分c-:66-70

2、 如果不涉及某项目,则跳过。

3、计算某项目的得分时,以该项目的权重,乘以所填符号对应的参考值下限。

4、计算实际总分时,先将各项目的得分相加成总得分,再将各项目对应的权重相加成总权重(全部项目齐全时总权重为100),总得分除以总权重即为。

实际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