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建工作力度夯实新社会组织党建基础

发布 2019-05-14 00:44:55 阅读 4648

按照温州市委的部署,围绕“拓面强基、提质强效”的总体目标,瑞安市扎实开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通过理顺隶属关系,探索党建模式,提高组建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拓展党组织作用发挥平台,增强党建工作实效,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目前全市共有新社会组织914家,已单独建立党组织33家,党员人数984民。

一、明确责任,掌握组建基础信息。

一是理顺隶属关系。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组建”和“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理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行业协会党组织管理为依托,乡镇(街道)党(工)委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二是掌握基础数据。

针对新社会组织存在的数据掌握不全等问题,会同经贸、教育、民政、文化等有关部门以及马屿、陶山等相关乡镇对全市社团、民办非单位和中介组织开展深入调研,对全市范围内新社会组织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了新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三是明确工作责任。按主管单位划分重点工作对象,提出了今年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的具体任务数,最终确定了83个重点工作对象名单和17家党组织的组建目标任务,并将组建任务分解到教育局、经贸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深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工作指导,分析查找问题,商讨解决对策,做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上半年全市实现新组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12家。

2、形成合力,破解组建工作难点。

一是统一思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全市类为重点工作对象的新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并在其中建立一批党建“五好”示范点;通过两年左右时间,使30%以上列为重点工作对象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五好”的目标要求,其余新社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覆盖;通过三年左右时间,使60%以上列为重点工作对象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五好”的目标要求,符合条件的其余新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

二是加强指导。针对新社会组织中党员不足,有些具有多重身份的党员,不愿意把组织关系转入新社会组织等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积极破解难题。特别是对17家组建对象组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召开联席会议,逐个分析、逐一解决。

三是典型示范。确定个民协**分会、食品行业协会、新纪元学校三家单位创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重点围绕“五个好”党组织创建的目标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特色,挖掘亮点,扎实推进“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和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市下发《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12年创建10个市级“诚信服务先锋”党组织、培育10名市级“诚信服务先锋”党员,在全市树立一批争做创业敬业先锋、争做诚信服务先锋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形成一批有瑞安特色、最具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示范点。

三、创新形式,探索组建工作模式。

一是单独组建。对已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建立党组织。二是区域联建。

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按“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通过建立同业务主管单位所属单位联动等区域统筹形式,就近联合建立党支部,或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通过采取区域联建方式实现组织全覆盖,如马屿镇针对新社会组织单独组建党员不足的实际情况,按“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以区域联建方式,将13家民办非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整合了党建工作资源,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三是行业共建。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利用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的特殊地位,以及贴近会员单位的优势,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党建工作网络模式,把会员单位党组织凝聚到协会党组织周围,努力把党的活动延伸到每家会员单位、把党的声音传播到每个从业人员,扎实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