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图

发布 2019-06-03 16:11:35 阅读 5460

权力运行流程图。

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送有关国家资助政策材料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每学年结束前,学院向在校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持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年级(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指导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学年已被认定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须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年级(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和《调查表》,结合其家庭收入状况及日常消费,核实困难情况并根据认定条件提出认定等级建议。

有异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对年级(或班级)认定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认定等级,并公示。

无异议。向学生工作部汇总上报《认定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名单、等级。

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将结果在全校公示。

学院班级分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