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9年第二批实习律师面试题库回答要点

发布 2019-06-11 07:55:35 阅读 3567

(源于网络台州实习人员考核题库)

1.你为何选择从事律师工作?

我本身学习的专业为法律,毕业之后想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至于选择了律师职业,是出于本人对律师职业的向往,同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能够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事情,能够较好提高自己的阅历,更好的积累自己的社会经验,可以使自己的各项素质有更好的提升空间。同时也能很好的实现个人的人身价值和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作为即将执业的律师,你对从事律师工作有何期望和担忧?

期望:希望能通过包括本人整个律师行业的努力,可以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法治的威信。希望自己从事律师后,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使自己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执业技能得到大大提升,逐步实现执业的专业化。

希望自己的执业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回报和社会的认同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担忧:律师群体对自身职业定位和职业荣誉的认知具有巨大的落差,律师执业环境的严峻性,年轻律师生存问题(案源、收费问题)

3.你认为从事律师工作需要具备哪几项基本素质?

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思想素质:应具备政治修养、文化修养、道德修养、执着敬业、诚实守信的思想素质。

业务素质:应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并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要重视自身的继续教育并及时更新知识。

要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和清晰的逻辑思维,要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要师从多家,学习各种知识,做到嘴勤,眼勤,手勤,腿勤。

4.你对律师集体荣誉观是怎样看待的?

首先本人对律师集体荣誉感是十分看重的,也是十分重视的。作为律师行业中的一员,集体的荣辱其实也就是个人的荣辱,我们应当为这个集体贡献自己一份力量,为集体争取一份荣誉,尽量避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情。经过大家的努力,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的荣辱感。

5.你在实习期间是如何对待指导老师、同事和当事人?

与指导老师的关系:悉心听取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教诲,认真完成知道老师交办的工作和任务;当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能够较好的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当指导老师出现错误时,能及时给与提醒和反馈,及时纠正错误,可以说是良师益友。

与同事:与同事之间的关系融洽,团结和睦,平时能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当发现同事可能出现的错误时,也能及时适当的提出及时纠错,以求共同进步。

对当事人:接待当事人态度比较亲切,能庄重、耐心、有礼貌对待当事人,能悉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工作责任心强,树立服务意识,说话算数,诚实守信。

6.受理案件应审查些什么内容?

首先审查是否讯在利益冲突,以及需要回避或其他不宜委托**的情形。

审查委托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委托人是否是适格的权利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区分案件类型,审查以何种法律途径解决,并确定是否属于法律规定不予受案的范围。

审查案件事实和诉讼时效是否届满。

审查确定管辖法官。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失踪或无法送达文书的情况。

7.在律师事务所内,资深律师案源多,收入高,新进律师则相反,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首先我们应当端正态度,对自己要有一个客观的定位和评判,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每个行业,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同时每一个人的成长都要一个过程,现在的资深律师(案源多,收入高)曾经也是点点滴滴的积累,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走向成功。所以我们作为年轻律师最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自身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以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以及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我相信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一样可以取得前辈们的成就。

8.作为案件**律师,你发现对方律师与法官存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你应该怎么做?

首先,及时的寻找一个恰当时机与对方律师进行沟通,告知其行为可能已违反执业道德或执业纪律,希望他能自我纠正。同时及时向法官反馈,请求其自动作出回避的建议。如对方律师拒接劝告的,应及时向其所在的律所和律师协会督促纠正错误,同时也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

9.你是如何看待其他律师取得的荣誉和成就?

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为其他律师取得的荣誉和成就感到高兴。如见面的话会衷心的表示祝贺。同时他也是我的一个榜样,应向他学习,吸取对方的成功经验,促使自己能力的不断提升。

10.你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要求你到看守所用手机拍一张**给他们,你会怎么办?

这是违法规定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能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律师我们应当耐心向他们解释有关规定,对他们进行疏导,打消他们这个念头。如果家属力争要求的,我们应当断然拒绝。如果由此造成关系紧张的,应视不同情况处理。

如时间宽裕,又对犯罪嫌疑人利益不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同意其中止委托**,如时间紧急的,对犯罪嫌疑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应继续**,尽力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11.犯罪嫌疑人涉嫌**罪,疑犯所陈述的情况及各方情况显示有可能被害人的陈述不真实,家属也强烈要求进行调查,你是否可以进行调查?你会如何调整?

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针对上述情况,我会进行调查。但是为了保障调取证据具有更高的公信力和有效性,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会将有关情况反映并向公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公诉机关对此进行调查,或者经公诉机关许可后,由律师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12.你希望成为哪一方面的律师:万金油式的律师、专业化的律师,你对律师执业是否有规?如何规划?

我对自己的律师执业是比较有具体的规划的,我要成为从事建设工程诉讼与非诉方面的专业化律师,目前我正朝这方面努力,从毕业进入律所已有两年多,平时跟指导老师接触比较多的是建设工程事务,对建设工程事务有了一定的了解,我准备在今后三年内辅修完一门土门工程或造价预决算等有关专业,取得律师执照后继续主要处理建设工程事务,希望通过5-8年的努力,能使自己的专业化水平得到大大提升。

13.做好律师应先做好人,对此观点你是否认同,谈谈你的认识。

基本赞同,无论哪个行业做好人是前提,唯有端正了自己的态度,明确自己的定位,才能更好从事你所在的职业。做好律师和做好人又是相辅相成的。做好事,就要做好人,做好人,也就有做好律师的基础,而你做好律师的时候,自然也就已做好人了。

14.在于当事人商谈案件时,你认为能较好营销自己的方式有哪些?

在当事人商谈案件时,应抱以坚定的信念和信心去聆听客户的疾苦,为他们排忧解难,给客户希望。

展现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及诉讼技巧。

认真分析,研究案件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准确、快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展现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高品质的服务质量。

注意分析客户的心理,把握客户的需求,提供恰当的法律服务,取得客户的信赖。

与客户成为朋友,成为利益的共同体。

最大限度内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15.面对患有精神病的当事人,请求你**案件时,你如何决定。

应当先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将有关情况反映与他,要求其安全带离。如取得联系后,确有其事,也需要委托**,在其监护人委托下,**相关案件。

16.你如何处理在看守所会见时,当事人提出要抽烟的问题?

说先要告知在看守所吸烟是不允许的,是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应当予以拒绝。

17.根据律师法第28条规定,律师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8.根据律师法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包括哪些?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有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等。身份权有亲权、监护权等。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

19.根据律师法第32条规定,律师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或辩护?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

20.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对委托人有哪几项义务?

风险告知义务;诚实守信、忠实的义务;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和争取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义务;

对执业过程中获悉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办理委托事项过程及结果的通知义务;

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书以及有关财务的义务;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的义务。

21.根据律师法第38条的规定,律师应当履行保守职业秘密的义务,其职务秘密的范围时什么?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22.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有哪些?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第十五条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

第十七条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3.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有哪些?

第十八条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第十九条律师出庭时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