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发布 2019-06-27 12:11:35 阅读 1001

兹证明:××****自2011年至今在建筑工程的投标、承揽、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证明机关:(盖章)

年月日。

企业近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自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 证明 以下不良记录行为 1.在银行及同业账户 包括住房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信用卡等 目前状态逾期,或最近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2.因违规等行为被列入银行 同业 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3.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