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 1 10涉密会议管理

发布 2019-06-30 12:24:55 阅读 6363

6.3会议召开期间要做好以下保密工作。

6.3.1以口头或者文字的方式向参会人员宣布会议保密纪律或者保密守则,对参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6.3.2清理或者控制无关人员,设立警戒范围,开会期间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会场,检查核对进入会场的人员身份;

6.3.3巡视会议场所、住地,检查有无违反保密规定、保密纪律的行为和泄密隐患;

6.3.4在大会或者讨论结束时,对会场和代表住地进行检查,防止遗留会议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6.3.5休会期间,需要集中保管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由会议工作人员负责收回;

6.3.6对会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状况进行技术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4会议结束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6.4.1凡是注明“会后收回”或者不能让参会人员自带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收回;

6.4.2允许参会人员自带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明确要求参会人员回单位后及时交单位保密室保管,不得个人留存,并向参会者单位发出会议秘密清单,要求单位依照清单如数收回会议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6.4.3明确规定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的传达、阅读范围;

6.4.4会议文件资料,如需要发给参会者单位的,由会议主办部门负责通过机要渠道发放;

6.4.5在撤离会议驻地前,要对会议驻地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文件资料遗留在会议驻地;

6.4.6由会议主办单位对会议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7.保障措施。

7.1参加涉密会议的代表和工作人员都应当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7.1.1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7.1.2会议期间应打开手机信号干扰仪,屏蔽外发电磁信号;参会人员禁止带入手机,或将手机关闭,取出电池;

7.1.3会议明确规定不准记录和录音的,不得私自记录和录音;

7.1.4凡是注明“会后收回”或不允许由代表自带回单位的文件,在会议结束时,会议代表要主动交还并办理交文手续;

7.1.5允许由会议代表自已带回单位的文件,回单位后应立即送交单位保密室登记保存,不得由个人保存会议文件,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返回单位途中,不得办理无关事项,以防文件丢失被盗;

7.1.6会议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会议的保密管理。

7.2召开涉密会议,一般应在内部符合涉密要求的场所召开,也可以选择具备良好保密环境,软件和硬件;

7.3均符合保密要求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礼堂、会馆等,涉密会议一般不应在接待境外人员的宾馆、饭店召开。

7.4供涉密会议使用的各种设备,包括通信设备、办公设备、扩音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保密性能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措施。

7.5召开涉密会议时,禁止使用无线话筒。

7.6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不得采用**会议的形式召开,确需以**会议形式召开的,应当在具有加密技术措施的电信通信网络上进行。

8.支持性表单。

8.1《涉密会议工作方案审查表》

8.2《参会人员签到表》(身份确认)

8.3《涉密会议资料领用、交回登记记录表》

8.4《携带文件审批表》

9.附则。9.1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成员起草,仅限保密委员会成员查阅。

9.2制度的修订由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提出,报董事长裁决,保密委员会专人修订。

9.3 制度自签发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