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法律讲座发言材料

发布 2019-07-01 02:29:55 阅读 6955

3、调解协议书制作要求:《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现在有些地方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很规范,有卷宗管理,在网上也有关于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制作的程序是七个步骤,一是卷宗登记,二是调解申请书,三是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四是调查笔录,五是调解笔录,六是人民调解协议书,七是回访记录。其中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包含九个要素:1、编号(类似法院的案件号)2、当事人基本情况3、纠纷简要情况4、达成协议的内容5、履行方式、地点、期限6、协议份数7、当事人签名、盖章8、调解员签名、委员会盖章9、日期(达成协议的日期)。

合法调解协议书的三个实质要件:

1、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zd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四种情形:

1、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 违反法律、行zd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员强迫调解,调解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