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定

发布 2019-07-12 07:35:55 阅读 9417

办公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办公物品的购买

办公物品购买细则

第一条原则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用品管理员统一负责。

第二条办公物品的订购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 向办公用品管理人员通报,确定订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管理人员提出。

调整印刷制品格式,必须由使用部门以文书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行政主管审核确定大致的规格、纸张质地与数量,然后到专门商店采购,选购**合适、格式相近的印刷制品。

第三条采购办法。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第四条订购单

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行政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行政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五条跟踪

按订购单以及订购进度控制卡检查所订购办公用品,以及在预定日期送到与否。

第六条验货

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后,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作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等。

第七条付款

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主管签字盖章,作好登记,转交财务部负责支付或结算。

第八条分发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的前提下进行采购。在这种情况下,行政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且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起交付监督部门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二章办公物品的申请、分发领用及报废处理

第九条申请办法

各部门的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领用用品台账登记。在申请书上要写明所要物品、数量与单价金额。

第十条分发办法

1.接到各部门的申请书(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在申请受理册上作好登记,写上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用品规格与名称以及数量,然后再填写一份用品分发传票给发送人员。

2.发送人员在进行核对后,把申请所要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3.用品分发后作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用品发出通知书,转交行政部记账存档;另一份作为用品分发通知,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十一条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作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办公物品的保管

第十二条填写清单

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第十三条保管

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第十四条盘存

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管理室主任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第十五条印刷品与纸张管理

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如果消耗品用完,立即写报告递交行政主管。

第十六条持有量调查

必须对总公司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作出调查。调查方式是,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作出统计,向上报告。行政部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

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四章对办公物品使用的监督与调查

第十七条调查内容

对公司各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单据与用品清单。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清单与实际用品清单。

第十八条行政主管职责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清单。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发放规定。第一条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计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四条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报计划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第五条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

第六条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第八条应加强库房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失盗、失火。

第一条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三条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打码机等。

第四条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第五条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直线纸)不在此限。

第六条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第七条文具的申请应于每月二十五日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用品申请单”交管理部统一采购,并于次月一日发放,但管理性文具的申请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第八条各部门设立“文具用品领用记录卡”,由管理部统一保管,在文具领用时作登录使用,并控制文具领用状况。

第九条文具严禁带回家私用。

第十条文具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应酌量库存,特殊文具管理部无法采购的,可以经管理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申请单向管理部领取文具,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一并缴并管理部。

物资管理规定

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管理办法:

细则: 一、物资的申报

1. 实行每月25日由部门专人填写《物资请购单》,请部门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前台统一汇总,报行政部主管审批后实行采购。

2. 各部门若需采购临时急需办公用品,填写《物资请购单》,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前台报行政部主管审批同意,方实施采购。

二、物资的采购

物资的采购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 定点:公司指定店铺进行物品采购。

2. 定时:每月26-27日进行物品采购。

3. 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 采购物品300元以内由行政部主管认可后实施采购,300元以上部门经理同意,行政部批准,总经理签字后实施采购。

三、物资的领用

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直接在前台处签字登记后领用。

打印机耗材(墨粉、硒鼓)剪刀、美工刀、计算机、笔芯等物品必须以旧换新。

贵重物品(价值在300元以上)须由部门主管签字,行政部主管签字后在前台签字登记方可领用

四、物品的借用

1. 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2. 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行政部有责任督促归还。

3. 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附则 1.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主管部门通知,向行政部领用办公用品,人员离职时,向行政部办理办公用品归还手续,未经行政部认可的,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 行政部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用品领用总支出。

3. 物资用品应建立台帐,由行政部定期盘点。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20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单位行政后勤部门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提交采购计划 验收入库 发放统计 监督检查。办公用品的范围包括办公需使用的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以外的办公文具 清洁用品 办公设备。第二章办公用品申购。第二条申购办公用品应本着统筹计划 最低存量的原则,根据使用频率 季节 工作和送货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