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发布 2019-08-07 06:26:35 阅读 5997

卫生院。

随着我县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执业资格等工作,为了防医患纠纷,改善医疗服务,推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安全工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制定我院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一、预防为主。

防范医疗争议重在预防,针对医疗事故和医患矛盾比较突出的部门和环节,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建立患者投诉和受理投诉、提供咨询服务制度。成立院内医疗争议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院内医疗服务投诉、纠纷的接待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相关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配合处理医疗争议事件。

同时,有条件时医院可考虑在重点部位安置监控措施。

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教育,转变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尊重病人。切实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二、加强管理。

医疗安全工作重在管理,按照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监控,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按照有关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加强病案管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切实履行告知手续。严格依法执业,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遵守诊疗操作规程,切实增强医疗事故自我防范意识。

医疗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院长负总责,层层落实,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加强辖区内村站和个体诊所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村卫生站或诊所发生医疗争议事件时,镇卫生院与公共卫生所负责组织协调解决。

三、医疗赔偿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院内医疗赔偿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内医疗安全及医疗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具体责任人、科室及科室负责人、院领导的责任及各级赔偿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