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岐镇中心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 2019-08-07 21:32:15 阅读 8084

淳安县临岐镇中心小学语言文字自查报告。

临岐镇中心小学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小学,学校总占地面积约为8988平方米,规模18个班级,在校学生746名,在职教职工53名。其中小学高级教师47名,县级及县级以上教坛新秀达29%,杭州市学科带头人1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教师总数的83%。“激情的教育,快乐的学习,负责的生活,健康的成长”这是学校的办学理念。

近几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杭州市城乡结对互助工作先进集体,杭州市雏鹰红旗大队,淳安县新课程实施样本学校,淳安县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淳安县校本培训先进集体,淳安县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等。学校先后被确定为杭州市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学校,杭州市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淳安县教育科研标准化基地,淳安县青少年法制学校等,多次荣获县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县读书征文优秀组织奖,县书法比赛优秀组织奖等。

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坚持以培养学生“说规范语言,写规范汉字”为目标,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营造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教学环境。现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领导。

随着现代化教育的不断发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它已成为现代文明教育的重要标志。我校把规范用字用语工作纳入到创建文明单位,争创品牌学校的具体工作中,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部分。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朱胜华校长任组长,童卫宏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并配备多名教师为督导员、每班一名学生为推普员。

学校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都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真正使语言文字工作能够有序开展,逐层深入,真正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到每个师生的心中,全校自上而下,确保了这项工作能长期坚持,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保障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实施。

为了更好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法规,为加强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我校制定了《临岐镇中心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制度,明确提出:普通话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普通话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它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教师的普通话达标与评聘相结合。教务处、大队部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使得推普工作不但在总体计划中有所体现,而且还渗透在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

学校在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中、学生评优工作中,在教职员工考核制度及教职工评选先进等各项制度中都注重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落实。学校注重语言文字工作的建章立制,实行了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正是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和竞争风气,使普通话真正成为了校园语言,为我校推广普及和规范普通话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培训,增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积极性。

为了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我校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规范化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还邀请县语委办吴黎红老师为全体教师作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讲座。鼓励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互交流,充分认识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同时,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严格要求教师持普通话证书上岗。

四、实施日常渗透, 注重有效结合,稳步提高师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一)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注重发挥教师榜样作用。

教师是语言文字的教育者和继承者,自身就应该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此,我校把教师队伍建设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通过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更好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我们着重从以下方面来开展。

1.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制度、规定,按照规定来要求每一位教师。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对教师的备课、教案、作业本,学生的作业、批改,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反馈。同时,坚持做到随堂听课,发现不按规范上课,不写规范字,不说普通话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临岐镇中心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给予量化扣分,从源头上杜绝教师语言文字的不规范性。

2.加强教学基本功的训练,提高师资水平。每周教师会上,开展“教师论坛”活动,让每一位教师亮相讲坛,用规范、流利的普通话表述自己的观点,抒发真挚的情感,进一步提高自己运用普通话的能力;每学年组织一次教师硬笔书法比赛,要求每个教师都能做到写一手规范字;每学年组织一次读书沙龙,畅谈读书心得,交流读书体会,同时也提高了说普通话的水平。

3.要求全员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达到相关等级要求,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其它教师达到二级乙等。经过几年的培训和测试,我校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基本都达到了规定标准,全校专任教师中,达到二级乙等有25名,达到二级甲等有26名。

二)与日常教学活动相结合,注重打好扎实的语言文字基础。

1.我校一直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中,并强调这不仅仅是语文教师的职责,也是所有学科教师的职责。教师只有在自身的工作中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形成良好的习惯,才能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发展学生,才能为推广普通话、应用规范字做出应有的贡献。当然,语文教师要充分发挥语文课的主渠道作用,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讲普通话的意识和习惯,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结合各年级的实际,认真落实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训练要求。我校每学年开展以下活动:一年级的第一学期开展拼音调研活动,二年级第二学期开展查字典比赛活动,三至六年级开展现场书法比赛、诗歌朗诵、童话创编、童话演讲等活动。

同时全校每个年级每周都安排写字课,一二年级主要学铅笔字,三四年级主要学硬笔字,五六年级主要学软笔字,由专职的写字教师任教,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县级书法比赛。

2.全体语文教师能根据任教年段的语文学科要求,在课堂上注重引导学生运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感受祖国语言文字的优美。在课堂教学中注重朗读指导,培养学生语感;重视口语交流,师生积极互动;引导学生诵读经典著作,汲取优秀文化智慧和思想。学校每学年开展经典诗歌朗诵比赛、演讲比赛活动,如在2010学年国庆诗歌朗诵比赛中,五(2)班、四(3)班分别获得了中高年级组的一等奖,五(3)班何范淳瑶同学参加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演讲比赛,获得二等奖。

三)与教育活动相结合,在德育活动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不光在课堂教学中实施,更需要通过学校开展德育阵地活动,在活动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1.每学期举行主题朗诵比赛、演讲比赛、讲故事比赛等活动,促使学生说好普通话。

2.每周举行升旗仪式,由各中队轮流主持,开展评比优秀升旗手活动。

3.办好少先队红领巾广播站,投稿、采编和播音均由学生合作完成,从中培养和提高学生说好普通话。

4.结合推普周开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中队主题活动,对全体学生进行用语用字的规范教育。

5.组织“推普和使用规范字宣传小分队”深入街道、村庄及企业,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6.开展“优秀推普员”“优秀推普班级”和“消灭不规范字小能手”等评选活动,排查校内外的用语用字不规范情况。

四)与打造书香校园相结合,注重校园语言文字内涵建设。

学校自2006年秋提出:建“书香校园”、让“好书伴我们成长”活动以来,读书活动陪伴我们已经走过了五个春秋。2010学年中,我们继续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启动了“第五届校园读书活动”。

2010年初,我们邀请了杭州绿城育华小学的冯晨校长和老师来我校共商读书大计;我们还在三至六年级学生中开展了电脑打字比赛、现场作文赛;在二至六年级中开展了班级优秀作文集的评选,这学期我们每班还结集刊出了优秀读后感集;开展了“我与书的故事“演讲比赛、自创读书格言赛等;班级墙报的宣传,班级读书角的创建等等,这些都营造了我们学校浓浓的读书氛围。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的学生习作多篇获国家级奖项,特别是读书征文多篇获省、市奖,县级刊物上也有了我校学生发表的作品。学校还编辑出版了学生自编自创的童话集,大大激发了学生的阅读和写作欲望,丰富了学生的课外阅读积累,综合提高学生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为实现“让语言文字之美充盈校园”这一目标,学校要求全体教师走进校园就要把普通话作为学习交流的唯一语言,并对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情况纳入值周考核中,作为班级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严禁教师使用方言进行教学活动,要求教师参加普通话等级考核,持证上岗。

五、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努力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直以来我们十分注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针对校园中存在的用字不规范现象,我们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彻底的排查,在排查中我们也确实发现了许多问题。如:班级标牌拼音字母不规范;标语**现繁体字;办公室张贴的文件通知格式不规范等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整改,净化了校园用语用字环境。

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系列活动的开展,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校园里讲普通话已蔚然成风,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校园语言、生活语言,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推进了学校素质教育和校园文明建设,我校已于2010年获首批淳安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

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认真抓好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工作,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淳安县临岐镇中心小学。

201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