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

发布 2019-08-09 23:35:15 阅读 7440

雷峰乡加强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

为提高我乡法制宣传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雷峰司法所协助乡**着手加强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一是促进队伍“广”覆盖。通过整合吸收农村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法律服务志愿者、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成立了我乡首支“乡土宣传队”,充分利用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优势,结合群众中的大阿姐、老娘舅、和阿姨等民间力量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成为我乡化解基层矛盾、延伸法制宣传触角、拓展法制宣传覆盖的骨干力量。

二是促进培训“实”基础。依托县“大调解”网络体系,乡、村两级充分运用成校、远程教育等载体定期对法制宣传队伍开展法制培训,通过邀请专业律师开设《食品安全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制专题讲座,开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土地承包等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扎实推进老、中、青三代“传帮带”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法制宣传队伍的法律素质。三是促进宣传“近”群众。

为贴近宣讲对象实际,乡土宣传队重点围绕农村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农”政策、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课题,有针对性地进村入户开展宣讲。通过设计编排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以“身边人讲身边事”、“12.4”等重大节日法制文艺汇演、送法制电影下乡等多种形式,为全乡人民送上丰富的法制文艺大餐,使大家乐意学、学得会、用得上。

四是促进交流“找”亮点。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深入调研、勤于思考,积极探索农村普法工作新方式、新方法,创新普法工作思路。对部分宣传员在农村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召开“法制宣传员交流大会”给予大力宣传,促使法制宣传员们相互学习、相互提高,使农村普法工作有基础、有氛围、有特色、有亮点。

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4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次,有效帮助化解矛盾纠纷7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