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房屋征收提交有关资料的说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二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凡在二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项目建设,需要实施房屋征收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二、建设项目拟征收范围用地符合城乡总体规划要求的证明文件和项目用地红线图原件(规划局)。
三、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局)。
四、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
五、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各种补偿、补助费用标准;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和地点;提前搬迁奖励标准等)。
六、安置房屋户型图。
七、拟征收房屋调查情况统计表(包括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证号、各类房屋建筑面积等)。
八、房屋征收申请报告(包括征收范围、征收建筑面积、户数。其中:住宅面积、住宅户数)。
九、拟征收项目涉及征收户数达到30户以上的,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十、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