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办法

发布 2019-08-12 14:46:55 阅读 2475

一、办理部门。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监督管理处。

二、办理职责。

依法对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内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和管理。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

2.《国家技术监督局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四、办理范围。

在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内的单位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五、办理条件。

(一)企业制定、修订的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gb/t1.1、gb/t1.3的有关规定;

2.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条款相抵触;

3.应在发布后三十日内申请备案;

4. 企业产品标准三年内修订。

(二)企业在申办标准备案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标准文本"一式三份;

2.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一份;

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表、审定纪要表、审定人员名单各一份;

4.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有效验证检验报告一份。

六、办理程序:

(一)受理备案申请。对企业申请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以下简称"备案标准")格式进行初审;

(二)技术审查。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备案标准"进行技术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规定的**里;

(三)标准备案。

(1)备案经办人在接到由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要求的“备案标准”,并且材料齐全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标准封面上标上备案号后统一归档;

(2) 备案经办人在接到由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备案标。

准",或材料不全的,都将不以予备案。

四)符合备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后企业可领取"标准备案回执"和一份盖有备案专用章(骑缝章)的标准文本,并及时办理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或变更手续。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4:00~16:30

八、办理地点及业务咨询**。

地点:广州市解放北路1382号金桂园a2座4层。

邮编:510400

业务咨询**:86197650

九、纪律监督:

监督机构: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

纪律监督**:83378383

深圳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和 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国质检标联 2009 84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 加工的企业,在产品正式生产前,应依照本...

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一 办理部门。xx市质监局标准化处。二 办理职责。负责企业标准资料的审核和备案。三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 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四 办理范围。在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五 办理条件。企业生产的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