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申请

发布 2019-08-16 08:20:15 阅读 6729

撤销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夏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将本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在征信系统予以清除。

事实与理由: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文昌支行与被执行人卞某、夏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我于2023年8月8日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之前对于该案的情况均不知晓,也未接到任何通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具体情况如下:

1、该案的主债务人是卞某,且我与卞飞2023年2月14日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因此,对于该案的实际情况我不知晓。

2、我近年住在扬州父母兄弟家,但工作单位和地点一直没有变化,该案审理及执行的情况我之前一直未接到任何通知,因此不存在逃避债务的情况。3、将维扬路243号房屋抵押给银行确实是我在抵押合同上签字认可的,对此我无异议,也愿意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鉴于我不符合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定情形,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特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此致。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日期:2016.8.16

追加 变更 被执行人申请

追加 变更 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 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 深圳市福田区xx路xx花园x栋x房,身份证号 xx。是本案的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外人。被申请 追加 变更 人 深圳市 住所地 深圳市福田区xx路xx大厦x栋 室。组织机构 xx。其他当事人 除上述当事人外的其他当事人,分别列出 ...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 林金花,女,汉族,1981年5月5日出生,住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方桥村116号。139 被执行人 王雪旦,女,汉族,1977年10月21日出生,住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前洪村3 180号。153 追加被执行人 吴利军,男,汉族,1982年2月1日出生,住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前洪村3 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