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的请示

发布 2019-08-20 06:43:55 阅读 3141

关于新增广告设计与制作等四个专业的请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广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我校拟在现有专业基础上增设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策划与营销、艺术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平面设计等四个广告艺术类专业。

广告艺术类专业培养的人才有较好的就业前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告产业也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广告产业在我国经济中已具有重要的地位。今年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第一次把“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列为鼓励类产业,为广告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这将使我国广告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里程。

近几年来,广西经济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广西广告产业也呈现出勃勃生机,广告行业的人才需求持续上升,就业前景较好。

专业设置是学校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先导,我校已为增设广告艺术类专业配备了所需的教学设施、师资,完善了实践教学环节,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今年以来,在区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我校与区内众多广告公司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并与广西艺术学院联合开办了艺术设计类五个高职专业。为了办学需要,我校还选送了23位老师到广西艺术学院就读广告传播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并有计划引进广告艺术类专业教师。

近期在区工商局的支持下还投资近百万元购置了一批广告设计与制作的设施设备。我校现开设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策划与营销、艺术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平面设计等四个专业的各方面条件已具备,开设这些新专业必将为我校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妥否,请批示。

广西工商学校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