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亲子冲突的社会工作价值观

发布 2019-04-23 20:21:15 阅读 3479

内容摘要亲子冲突既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涉及家庭系统正常功能的发挥,久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从社会工作的视角考察亲子冲突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工作价值观:亲职角色价值观、自主性人格价值观以及双赢人际沟通的价值观。

在进行亲子冲突案例分析的基础上,**青少年亲子冲突的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实践问题。

关键词亲子冲突价值观亲职角色自主性

亲子关系原是指亲代和子代之间的生物血缘关系,现在指以血缘和共同生活为基础,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互动所构成的人际关系。亲子冲突是指亲子双方在言语或非言语的亲子互动过程中反映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的不一致的交往方式。亲子冲突是亲子关系研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一、 问题提出。

关于亲子冲突的定义,以往研究者基于不同理论视角,提出了不太一致的见解。综观中外学者对亲子冲突定义,总结见表1。

表1 亲子冲突之定义。

注:摘自徐爱华《从亲子冲突谈青少年亲职教育的介入意义与模式》 (网络社会学通讯期刊》第50期)

以往研究者关于亲子冲突的形成问题,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提出了各有不同的主张,主要有心理动力论、心理社会论、人类文化观、认知发展论、人际知觉观、社会控制论以及行为与家庭系统理论等。

一) 心理动力理论。

精神分析[1]学派的代表人物弗洛伊德认为,个体在青春期表现出行为的动力性。尤其表现为开始对异**到兴趣,这是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的再觉醒时期。青少年的亲子关系紧张主要来自于父母对性的权威,即性威力,因为社会或家庭的性禁忌对青少年产生极大的压力。

为了消除性威力,青少年可能会逃避现实或从家庭中退缩,也可能会短暂贬抑他们的父母,导致亲子冲突体验或行为。当青少年发展到形成了稳定的性关系后,亲子间的冲突才会减缓。

弗洛伊德还认为,青少年性驱力的增强会造成压力,导致性焦虑体验,促使个体采取防御机制。防御机制的使用有利于青少年在焦虑中取得平衡。尽管性驱力促使个体采取防御机制达到了降低焦虑的目的,但是经常使用防御机制会阻碍个人成长,与他人疏离,造成不良的人际互动关系。

对青少年而言,往往表现为人际冲突、背叛、反抗等消极行为方式。

二)心理社会论。

埃利克森的心理社会理论主张,青春期主要的发展任务是自我统合,完成自我统合的个体往往摆脱了青春期的混乱情绪,同时同化了社会上的一些价值观。如果青少年在此阶段无法形成一致性的认同,就可能会产生自我怀疑、自我破坏的行为,进而造成青少年偏差行为与人格缺陷。因此,青少年在自我统合的过程中,必须去评估各种角色、价值观与意识形态。

在亲子交往的过程中,青少年可能会认同与父母相异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因而导致亲子冲突。

三)人类文化论。

人类学者mead[2]和benedict[3]认为,文化对于青少年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mead研究发现在过去美国的samoan文化中,对个人的性以及宗教方面并无施加压力,儿童的发展是一种连续性的、渐进式的发展历程。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中,青少年往往体验到较小的亲子冲突,与他们的父母并不会经历严重的冲突。

而在另一些社会文化中,青少年与**的角色并无太大不同,无须摆脱儿童时期的一些行为。但在西方文化中,儿童与**的行为角色有很大的差异,青少年必须学习许多新的行为,并且去除儿童时期的行为才能被视为达到青少年时期。从儿童到承认这种不连续的角色行为期许往往引起青少年情绪上的紧张以及冲突。

四)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是认识发生论的代表人物。皮亚杰的认知发展论[4]指出,青少年时期,个体在认知上逐渐发展到形式运算阶段。青少年的思维是以命题的形式进行的,能够发现命题之间的关系,能够进行假设、演绎推理。

思维以抽象思维为主,能够进行系统思维,思维具有灵活性,不再恪守规则。在家庭中,青少年对独立自主会有较高的需求,同时他们也希望亲子关系是平等、互惠与合作,但如果父母仍维持着传统权威,亲子问题会因其不平等的关系产生冲突。

五)人际知觉观。

塞尔曼是社会认知发展理论的代表人物。通过对五至十八岁的儿童及青少年对亲子关系的知觉的研究,依据亲子关系的转变特点和亲子冲突的原因将亲子关系发展分为五个阶段。

阶段0 在这个阶段亲子关系如同老板与受雇者。父母亲就如同老板,提供孩子特定、立即性的需要。对孩子而言,为了取得需要的满足,顺从父母是必要的。

这个阶段的亲子冲突主要是来自于父母的惩罚,不过冲突并未解决,而是直接被忘记。

阶段1 在这个阶段的亲子关系如同照顾者与被帮助者。孩子认为父母之所以想要有小孩因为小孩对父母而言是有帮助的,例如做家事。孩子亦懂得带欢笑给父母。

这个阶段孩子仍然需要父母提供保护及照顾,并且孩子认为父母懂得多,因这个因素导致孩子愿意顺从父母,避免被惩罚。

阶段2 这个阶段的父母职能如同辅导员与满足者。孩子认为父母可以藉由观察孩子的成长过程来取得需求的满足,而父母也同时扮演辅导员的角色。然而,父母并不被孩子认为是由于亲子间价值观不同,而非其中一方犯错。

让对方做他想做的事情,虽然不是最令人满意的解决方式,但仍被视为是这个阶段解决冲突的方式。另一造成冲突的原因是缺少关心,孩子认为这个父母不像之前付出较多的关心和照顾。

阶段3 这个阶段的亲子关系是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和父母对子女的容忍。在这个阶段,亲子关系理想的状态是父母能宽容孩子心理需求的转变,孩子也能留意父母的心理需求。在这个阶段,亲子冲突相当明显,因为亲子间关系不平等及双方需求与期望不同。

以往顺从父母的孩子寻求独立自主,双方关于权力的争夺成为一种拉锯战状态。有时甚至需要第三者介入解决亲子冲突。

阶段4 这个阶段的亲子关系可视为是一个不断前进转变的系统,亲子交往的方式会因个人的经验有所不同,此时个体已经建立自主性,与父母形成相互支持的关系。

六)社会控制论。

社会控制论从父母对子女的控制力为视角来解释亲子冲突。这个理论主张,在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地位不同,权力上亦有差异。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个体开始寻求独立和自主性,而父母在这个时期依然欲以借助父母的权力来控制孩子,往往造成亲子双方关系紧张,而导致亲子冲突。

父母在家庭中往往拥有较多的物质及情感控制权。随着子女长大,如果家中权力没有适当的转移,当子女对这种权力分配不均匀有所知觉时,亲子冲突就会因权力的争取产生亲子冲突。

七)行为与家庭系统理论的整合观点。

robin和foster[5]在整合行为导向理论以及家庭系统理论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行为-家庭系统模型来解释亲子冲突的原因。在这个理论模型中,把青春期的生理急剧变化以及寻求独立等因素当作影响亲子关系的关键因素。家庭系统在回应这个种子系统互动的失控状态时,发现亲子双方的能力因素(主要包括问题解决及沟通能力)、认知因素(包括对未来行动的预期、对过去行动的归因及关于亲子冲突的非理性理念等)及家庭关系的结构因素(如家庭的联盟结构、家庭三角关系的类型以及家庭凝聚力等)等方面的改变,可能影响亲子冲突的性质及强度。

根据行为-家庭系统模型,robin & foster提出五项研究假设:

1)家庭是一个总是趋向维持平衡的系统。青少年时期的生理剧变使他们寻求独立,从而破坏了这个以往的平衡系统。当家庭欲恢复平衡的功能时,会产生亲子冲突。

2)亲子双方缺乏解决问题能力及沟通技巧,导致争论甚至口角。

3)亲子双方的非理性信念以及关于家庭事物成败的错误归因可能加剧亲子冲突。由于不切实际的期待或是不恰当的归因可能导致亲子间冲突与争端,导致无效地沟通与问题解决方式,增加亲子之间的负性情绪较多,消极行为互动与言语交流频繁。

4)不幸的家庭相对于幸福的家庭往往具有较多的负向情感交流,同时正向情感交流则相对较少。

5)亲子冲突与婚姻冲突之间并不存在密切的关系。但是在家庭系统中,当婚姻存在长期失和和严重的沟通问题,就可能引起亲子冲突。

目前国内关于青少年亲子冲突的研究尚不多见。已有的少量研究虽为国内该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较有价值的参考,但它们大多仅对亲子关系作了一般的理论描述和调查分析,关于整个青少年期亲子关系发展变化特征及其作用机制等的深入研究还很少见。综观已有的研究文献,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首先,在研究方法上,一般采用简单易行的问卷法,无法挖掘青少年亲子冲突形成的背后原因和动态过程,这往往导致在社会实践领域无法客观地、全面地看待青少年期亲子关系的转变过程与变化;其次在研究内容上,只是考察亲子冲突,没有结合亲子间的亲密度来**青少年期亲子关系的发展变化。因为单独看待亲子冲突可能是消极的,但若将其置于和谐的亲子关系背景之中,它就可能是积极的。可见,由于青少年时期是对父母权威的挑战与个人自主性发展的重要时期,对青少期亲子关系各个因素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有利于更广泛、深入地剖析亲子冲突的形成机制。

与此同时,探索青少年亲子冲突社会工作价值观则有助于为青少年亲子冲突问题的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开辟更广阔的前景,提高社会方法的实践性。

二、青少年亲子冲突的社会工作价值观

综观青少年亲子冲突过程,一般存在父母方面、情景方面、子女方面和父母与子女的匹配四个环节。由于青少年与父母亲子双方的因素与亲子冲突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父母因素与子女特点的匹配环节,父母的亲职角色价值观、青少年的自主性人格价值观以及亲子互动价值观就构成了青少年亲子冲突的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亲职角色价值观。

角色指一个人基于某种身份、地位、社会规范和社会文化期待所必须表现的适当的行为。关于父亲和母亲亲职角色行为的意义或重要性评价的信念和标准就是亲职角色价值观。长期以来,父亲与母亲的亲职职能存在明显的差异。

无论在照顾、教养及管教子女,还是在操持家务、督导子女才艺学习以及解决亲子问题等方面,母亲总是比父亲负担更多的工作内容,从而体验到较大的压力。此外,父亲和母亲在与子女的互动模式及角色期待上也不相同。例如。

父亲主要被期待扮演家庭经济提供者、家庭地位维持者、工具性的角色以及子女行为规范者等威权角色;与子女的互动模式多为家父长式;母亲主要被期待扮演家庭事务操持者、家庭生活管理者以及各种照顾性、心理性与教育性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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