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职业技术学校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 2019-05-05 01:53:15 阅读 7250

学校门卫是保卫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的的第一道防线。门卫工作人员应增强防患意识,加强管理力度,提高敬业精神,确保门卫工作的健康运行,为了明确责任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1、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按时开关门,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查问,不得让无关的或闲散人员任意进入学校。

2)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3)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4)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午休、晚休期间谢绝外来人员来访,被访对象是校内住户教师或外来住户的,须由其本人到门卫室确认,方可进入,学校保卫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

4)严禁商贩进入校内叫卖、推销、收购;严禁在校内散发传单或张贴广告等。

3、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4)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及周围逗留、闲聊。

4、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午休、晚休期间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本校教师及家属或外来住户的车辆也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休息期间安静。

5、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6、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2)值宿人员必须遵守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值勤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3)学生出入校门必须凭手续(上课课期间和晚修出入校园要凭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或班主任**联系,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非特殊情况所有学生不得放出校门。

4)内宿学生,晚上9:00时-凌晨6:00时,校门禁止通行。

5)值宿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奋力擒拿,并报公安机关。

6)夜间巡视,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应酬,每次巡视情况应记录在案。

7)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夜间巡查,尤其对学校最容易被盗、被破坏的地方进行重点监控。

8)夜间24:00--3:00时,要到学生宿舍巡查2—3次,对有违纪的学生给予纠正教育,第二天及时向政教处或班主任汇报。

9)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纪学生,巡查人员应填写检查记录, 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10)认真做好开、关照明灯工作。

11)主动和总务处联系,及时掌握参加培训班内宿情况(每天入住人数)。

隆林县职业技术学校门卫岗位工作职责自2009年9月1日实行。

隆林职业技术学校。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