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与国民语言能力提高

发布 2019-05-05 17:37:55 阅读 1424

作者:姚喜双。

**:《世界教育信息》2014年第18期。

2012年12月4日,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了《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纲领。《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在指导思想中指出要“提高国民语言能力”,并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民语言能力明显提高”的目标。提高国民语言能力对加快人才强国建设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民语言能力是一个由若干子能力构成的立体能力体系。其核心能力是指国民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赋予的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权利的能力,即国民学习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能力,这是国民应具备的基本语言能力。此外,国民语言能力还包括“语种能力”,即指掌握多种语言文字的能力;“现代语言技术能力”,即指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手段处理语言文字的能力;“行业语言应用能力”,即指具备部分行业语言的应用能力。

根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的要求,纲要把“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六大主要任务之一,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构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推进和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能力测试。

二是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幼儿普通话水平,加强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建立并完善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标准。三是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提高教师及相关职业人群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教师资格标准中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要求,将语言文字纳入教师培养和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职业标准。

提倡国民发展多语能力。在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合理规划,为提升国民多种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创造条件。

编辑潘雅张金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