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工人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考核

发布 2019-05-10 21:42:35 阅读 4305

为进一步加强新工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其积极学习、快速进步,尽快提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按照新一矿便字〔2011〕35号文精神,特制定此考核。

一、考核范围。

1. 分配或劳务到我矿新工人。

2. 与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的职工。

二、考核办法。

安监处协同各工区对新工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新工人技能掌握情况、安全意识、文明行为、出勤率对其考核,评选出10大优秀师徒进行奖励。

三、考核细则。

1 业务技能考核(40分)

1.1 技术水平(20分)

根据其操作熟练程度进行打分,非常熟练给15-20分,较为熟练给10-15分,一般熟练给5-10分,不熟练给0-5分。

1.2 业务学习记录(10分)

业务学习记录每少一次扣2分,记录不规范一次扣1分,基础分10分,扣完为止。

1.3 考试(10分)

新工人历次考试的平均成绩除以系数10为本考核的考试最终得分。

2 安全意识考核(30分)

2.1 每出现一次一般“三违”,扣2分。

2.2 每出现一次严重“三违”,扣5分。

2.3 每出现一次对自己或他人伤害事故,扣10分。

安全意识考核基础分30分,扣完为止。

3 出勤率(10分)

每迟到一次减1分,旷班一次减2分,连续迟到或旷班减分加倍,基础分10分,扣完为止。

4 文明行为(10分)

出现酗酒、赌博上网、在矿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2分,基础分5分,扣完为止。

5 工区浮动评分(10分)

工区对本单位新工人进行浮动考核,各方面表现良好者给予5-10分,一般给1-5分,较差不给分。

四、考核结果。

见附件:2011年新上海一号煤矿筹建处十大优秀师徒考核明细表。

五、安监处将考核结果公示,有异议者将意见于12月28日前提交安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