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工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其积极学习、快速进步,尽快提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按照新一矿便字〔2011〕35号文精神,特制定此考核。
一、考核范围。
1. 分配或劳务到我矿新工人。
2. 与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的职工。
二、考核办法。
安监处协同各工区对新工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新工人技能掌握情况、安全意识、文明行为、出勤率对其考核,评选出10大优秀师徒进行奖励。
三、考核细则。
1 业务技能考核(40分)
1.1 技术水平(20分)
根据其操作熟练程度进行打分,非常熟练给15-20分,较为熟练给10-15分,一般熟练给5-10分,不熟练给0-5分。
1.2 业务学习记录(10分)
业务学习记录每少一次扣2分,记录不规范一次扣1分,基础分10分,扣完为止。
1.3 考试(10分)
新工人历次考试的平均成绩除以系数10为本考核的考试最终得分。
2 安全意识考核(30分)
2.1 每出现一次一般“三违”,扣2分。
2.2 每出现一次严重“三违”,扣5分。
2.3 每出现一次对自己或他人伤害事故,扣10分。
安全意识考核基础分30分,扣完为止。
3 出勤率(10分)
每迟到一次减1分,旷班一次减2分,连续迟到或旷班减分加倍,基础分10分,扣完为止。
4 文明行为(10分)
出现酗酒、赌博上网、在矿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2分,基础分5分,扣完为止。
5 工区浮动评分(10分)
工区对本单位新工人进行浮动考核,各方面表现良好者给予5-10分,一般给1-5分,较差不给分。
四、考核结果。
见附件:2011年新上海一号煤矿筹建处十大优秀师徒考核明细表。
五、安监处将考核结果公示,有异议者将意见于12月28日前提交安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