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镇中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发布 2019-05-14 01:49:55 阅读 4631

(6)其他获奖:按省、市、县、镇分别加分。

b、此大项以40分封顶。用个人得分/最高个人得分*40分得出该项得分。

c、同一获奖内容不重复计奖,只计最高分。

d、享受加分者必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f、除政治荣誉获奖看近5年外,其余的只看近3年。

e、评聘中学高级职称必须县级以上奖励方可给予奖分。

4、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综合打分(20分):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成员对晋聘人员从“德、能、勤、绩、廉”几方面进行评分。得分之和除以打分人数即为晋聘者的该项得分。

三、其他情况的处理:

1、近三年的支教人员可优先(基本条件符合,优先晋聘)。

2、同等条件下先取毕业班班主任、科任教师;然后再取修业班班主任、修业班教师。

3、上级有新政策时,按新政策精神办理。

4、此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高石镇中心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5、未尽事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临时研究决定。

6、此实施办法从2011年元月起执行。

威远县高石镇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