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娄底市教师行为“十倡导·十不准”
一、十倡导。
1、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2、倡导廉洁从教、乐于奉献;
3、倡导因材施教、革新教法;4、倡导关爱学生、循循善诱;
5、倡导依法执教、以身立教;6、倡导严谨治学、精益求精;
7、倡导开拓进取、勤奋自强;8、倡导团结协作、谦虚谨慎;
9、倡导尊重家长、增进沟通;10、倡导语言文明、举止大方。
二、十不准。
1、不准听信、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2、不准参与黄、赌、毒、邪、非法上访等违法活动;
3、不准组织学生参加非法集会或商业性活动;
4、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羞辱学生家长;
5、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上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6、不准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和向学生推销商品;
8、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招生中介活动;
9、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
10、不准在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学生费用。
附件二:娄底市教师誓词。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坚守讲坛,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教育事业。
严谨治学,钻研业务,终身学习,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本领。
淡泊名利,为人师表,勇于创新,为社会文明进步奋斗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