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

发布 2019-06-23 18:16:35 阅读 9891

宁波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宁波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附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