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填表说明:一、除报送以上资料外,还需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报告”,说明本企业申报年度资产损失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会计和税务处理等。
二、在填报该表时,可截取表内发生损失的适用部分,没有发生损失的不适用部分不需填报。如果同一资产项目有多笔损失的,每笔损失均应报送上述证据资料,可在表内增加相应的适用部分填报,并按每笔损失证据资料的顺序整理入册。
三、企业按照规定需报送表内列举资料的,在“份数”栏填写份数,并在“页码”栏填写装订的页码。不需报送表内列举资料的,可不填写。需补充说明的,填写“备注”栏。
四、报送的企业相关资料除本表规定的外,需要增加报送资料的,可在“其他”栏填写。
五、对于表内需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不需装订入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