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发布 2019-07-07 15:13:15 阅读 5087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或材料,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可委托他人**,或以**通知有关领导。

2.续假:请假后因故需继续请假者,应在原假期未满前提出续假申请,续假手续与请假相同。

3.销假:请假期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领导销假。

二、请假批准权限:

1.教职工请假。

1)半天以内的临时请假,须填写临时请假条,由考勤负责人汇总,累计8小时计事假一天。

2)一天至五天(含一天)由校长批准,其工作由相关处室负责安排;

2.各种会议请假,由考勤负责人批准。

三、请假类别和请假期限。

1.病假:一般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5天,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决定。1天以上必须持医院证明请假。

2.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属于事假,一般事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5天。

3.婚假:鼓励教职工将婚事安排在寒、暑假或两个长假中举行。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丧假:直系亲属逝世准丧假5天;家在外地的可延长至10天。

6.婚、丧假超过规定期限,按事假对待。

7、各类请假连续超过5天的,需要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校长审签,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四、考勤办法。

教职工考勤由相关处室主任负责并登记备案,擅自离校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处理办法。

1、教职工病假累计超过5天,每天扣发工资10元;事假累计超过5天,每天扣发工资20元。

2、教职工无故迟到、早退、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每次扣发工资20元。

3、无故矿工,每天扣发30元。

4、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例会、教研等集体活动无故或借故缺席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一次扣发5元。

6、如有其他情况需要扣发本人工资的,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六、全勤奖。

月全勤奖20元,学期全勤奖200元,年全勤奖500元。

本考勤制度纳如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