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责任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发布 2019-07-10 04:40:55 阅读 1880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 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 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理。

3) 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和多经仍可聘用。

第一十条公司在2002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以及竞争未能上岗者其待遇按本办法执行,不再执行以前公司内退办法。

第一十一条公司鼓励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未能在公司本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包括原在eec和多经公司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能在公司竞争上岗的人员)另求发展空间。自主择业或自行创业将有利于施展个人才华,增加收入,为社会做出贡献,也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第一十二条在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选择自动辞职时,公司将予以一定的经济上的支持和补偿。

第一十三条参加公司竞聘上岗未被录用的员工均可申请自动辞职。

第一十四条员工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1) 本人向原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

2) 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3) 对于可以辞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总经理呈报。批准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同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4) 辞职人在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第一十五条辞职后果及补偿。

1) 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即解除了与公司的任用关系。不再具有二滩公司员工的身份,也不再享有二滩公司员工的各项权利,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

2)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及审批材料放入本人档案,存入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3) 为使辞职人员保持社会保险缴纳的连续性,辞职人员可以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继续投缴社会保险事宜;

4) 辞职人员按下列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一次性离职费。

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

一次性的自谋职业补助费。

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2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

以上两项费用合计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父母抚养金。

截至2002年12月31日,以户口簿为准,自动辞职人员的父母(直系)任何一方满65周岁的,辞职员工享受1万元父母抚养金。

子女教育津贴。

截至2002年12月31日,自动辞职人员有子女(直系)升入高中的,每位子女享受1万元子女教育津贴。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公司按照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以2001年成都市职工平均收入为标准,为辞职员工支付医疗、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并购买***x保险公司***x商业医疗保险。

5) 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外,辞职人员享受的补偿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6) 辞职人员不享受失业救济待遇。

7) 辞职人员在被批准辞职后,其与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原劳动合同双方均不再负有对对方的任何权利、义务或其它利益主张。

第一十六条在此次竞聘上岗中未能找到适合岗位的二滩公司职工,本人有志于深造者,可以选择参加离岗学习。

第一十七条离岗学习职工的条件:

1) 大学本科以上;

2) 35岁以下;

3) 选择的学习方向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如工程硕士、mba(工商管理硕士)、pmp(项目管理)、mpa(公共管理硕士)等;

4) 通过入学考试。

第一十八条离岗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双方签订《离岗学习协议书》,详细规定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对学习成绩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十九条对不参加竞聘上岗,又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职工不得参加离岗学习。

第二十条离岗学习期间的待遇。

1) 离岗学习职工学习期间停发工资、福利和奖金,改发学习津贴每月1200元;

2) 学习期间享受除补充养老保险外的其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按照培训期间的实际收入计算,由二滩公司负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发放培训津贴时扣除。

3) 学习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一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 培训费用是指国家教委规定收取的有支付凭证的直接费用,不包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教材费等杂费。

2) 经公司批准的离岗学习培训费用,原则上由二滩公司承担。但因为离岗学习职工违约造成不能完成学业者,培训费用支付办法按《协议书》办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欢迎离岗学习的职工在完成学业后回公司竞聘上岗,对不参加公司竞聘上岗的离开公司者,按《协议书》有关条款追究本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此次竞聘上岗中未能找到适合岗位的二滩公司职工,可以选择参加待岗培训。通过待岗培训,提高分流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创业信心,提高自谋职业的能力。待岗培训期为三年,在待岗期内每年可以参加公司因末位淘汰而空缺岗位的竞争上岗,但届时公司将同时面向社会招聘。

第二十四条分流人员参加待岗培训,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签订《待岗培训协议书》,以确定待岗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五条待岗培训以学历、学位教育培训为主。待岗人员也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方式,但必须如实提供培训方的资料和费用证明,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培训期间的待遇。

1) 待岗培训员工(包括暂时还没有培训目标的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停发工资、福利和奖金,改为发放培训津贴,培训津贴的标准以成都市社保中心公布的成都市职工人均收入市平基数为准(2001年为837元);对在二滩公司工作时间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培训津贴增加100元,10年以上的增加200元。

2) 在培训期间享受除补充养老保险外的其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按照培训期间的实际收入计算,由二滩公司负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发放培训津贴时扣除。

3) 培训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培训费用是指培训单位按照国家教委规定收取的有支付凭证的直接费用,不包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教材费等杂费。在国内经公司批准进行的培训所需的培训费用由二滩公司支付,未经公司批准自行参加的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培训期间的管理。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人事关系纳入编外人员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待岗期满的后果及补偿:待岗期满3年,仍未竞聘到二滩公司岗位并未能在社会上就业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考虑内部退休,退休人员的规定与前面所述一致,并按本次改革前的工资水平计算。或者可以考虑辞职,其中辞职人员,按照前面辞职人员的规定,只享受一次性离职费,不享受自谋职业补助的办法,同时公司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同时,公司按照前文“自动辞职”部分条款,为员工办理法定的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对待岗三年仍未竞聘到公司岗位并未能在社会就业,又不愿意自动辞职的员工,公司将在两年内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为成都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两年后将与其解除现有劳动合同,并不再给与补偿。

第三十一条实施步骤。

1) 二滩公司原各部门在人员定编定岗完成后,将需要参加待岗培训的人员报人力资源部;